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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缙政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6日共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139971
0578-3011523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 类别 | 申请补贴 起止年月 | 金额 |
1 | 浙江贝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章爱兴 | 残疾人 | 202304-202403 | 10734.19 |
2 | 浙江贝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范秀玲 | 残疾人 | 202304-202403 | 10734.19 |
合计:贰万壹仟肆佰陆拾捌元叁角捌分 | 21468.38 |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