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缙云县小额项目发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6号)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对《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23〕2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小额项目”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小额项目为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不含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将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单项工程施工控制价在5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人民币,下同)。 二、将第十三条增加: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审批、监督、管理。 此外,对条文中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附件: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
附件 《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缙云县小额项目发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6号)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缙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小额项目为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不含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包括: (一)单项工程施工控制价在5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人民币,下同); (二)单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控制价在5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 (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预算咨询、全过程咨询、检测、测量等服务的采购,单项服务收费标准在100万元(不含)以下。 第三条 小额项目发包方式有公开、邀请、磋商、谈判、网上竞价等方式。 公开方式分为公开发包和公开抽签发包;邀请方式为邀请抽签发包。其中第二条第一项采用公开、邀请抽签发包方式,第二项采用公开、邀请、磋商、谈判,第三项采用公开、邀请、网上竞价简易发包方式。 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确定承包商。中介服务项目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发包的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67号)执行。 第四条 符合第二条(一)(二)项和第二条(三)项中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的单项服务控制价在2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采用小额项目方式发包,除必须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填写《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表》(附件1),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分中心或丽水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交易,接受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采用本办法确定承包商的项目,按规定自行办理交易事宜,或由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交易。 第六条 县公管办根据各类工程施工交易情况,提出建议下浮区间(附件2)。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类型,在对应的建议下浮区间中选择下浮率、确定发包价。 第七条 采用公开方式发包的,发包人应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发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公告中应载明项目基本情况、发包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下浮率区间、企业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工程款结算办法等。 第八条 采取公开方式或邀请方式确定承包商,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发包项目发包控制价和下浮率,确定发包价; (二)编制发包文件,发布发包公告或发邀请函; (三)组织发包会议; (四)确定承包商; (五)签订合同。 第九条 采用磋商、谈判方式确定承包商的,参照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相关操作规程,可适当缩短时间。 第十条 采用本办法确定承包商的项目,确定承包商后3日内,结果应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按有关规定,合同需要报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应当报备。 第十一条 发包人应妥善保管简易发包的相关资料备查,并作为项目审计和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发包人为规避公开招标而肢解项目或不按规定程序违法操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职权暗定承包商,或者在发包过程中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选定的承包商无效,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缙云县小额项目发包实施办法》(缙公管办〔2023〕2号)同时废止。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审批、监督、管理。 附件:1.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表 2.各类工程施工建议下浮区间 附件1 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表 项 目 名 称 |
| 发 包 单 位 |
| 联系人 |
| 联系 电话 |
| 项目审批部门 |
| 批准 文号 |
| 计划开竣时间 |
| 工 期 |
| 项 目 类 型 | □施工 □设备、材料 □勘察 □设计 □监理 □招标代理 | 招标控制价(服务收费标准) |
| 发 包 方 式 | □公开发包 □公开抽签 □邀请抽签 □谈判 □磋商 □网上竞价 □其他方式 | 确定发包方式 的理由 | 发包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公管办 | 年 月 日 |
附件2
各类工程施工建议下浮区间 序号 | 工程类型 | 下浮率 | 1 | 工业和民用建筑 | 0—10% | 2 | 单独装饰工程 | 5—13% | 3 | 市政道路 | 5—15% | 4 | 市政给水 | 5—15% | 5 | 园林绿化 | 5—15% | 6 | 单独土石方工程 | 5—15% | 7 | 附属工程 | 5—15% | 8 | 公路工程 | 5—15% | 9 | 路面工程 | 5—15% | 10 | 水利工程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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