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革新、丁锦城、王世荣、吕云、朱国亮、朱柳都、朱靖华、邹则法、张永红、陈丽霞、陈金仁、陈昭华、陈盛松、陈锐、金闪利、周晓菲、赵育健、赵洁璐、赵莱妃、胡伟飞、胡丽秀、胡秀丽、胡惟维、洪夏萍、夏诏宇、徐敏书、徐锦平、陶雪芳、章等法、樊建丽为缙云县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