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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4-105495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9-18 17: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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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缙云三里配送站变更设备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159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缙云石油支公司缙云三里配送站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159号,承担着缙云县域工农业生产生活、交通、工程等用油供应主渠道的责任,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加油服务。配送站现设有柴油配送加油机1台,40m³柴油罐2个,折合成油罐总容积为4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5个原废旧油罐(已废弃)。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属于三级供能服务站。随着经济的发展,缙云县内建筑业、交通设施建设等工程量不断扩大,该站现有设备的供油能力已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发展的用油需求。为此,本站拟另增设一个50m3的埋地双层罐及配套设备,具体为:在原2个40m3柴油罐的西侧增设一个50m3双人孔埋地卧式双层油罐(柴油),在原加油机的西侧增设一台单油品双枪加油机(罐区潜油泵供油),改造配套的局部工艺管道、电气、弱电等。该企业于2023年12月6日向缙云县经济商务局做了“关于缙云三里配送站变更设备的请示”,2023年12月8日得到同意批复。/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9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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