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局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四强化、四提高”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水利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细化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水利在建和运行工程风险隐患检查一本通》,对全县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安全隐患巡查检查,建立动态台账,对检查整改销号进行全程监督,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对已整改销号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死灰复燃。建立交叉检查机制。要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活动,同时尽可能多邀请行业领域外的专家为我们水利工程“把脉”。
三、强化重点整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结合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紧盯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发力,坚决守住守好安全稳定底线。在建设领域,深化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改善水利施工安全环境,规范施工现场建设行为,组织全县水利系统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从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防护技术、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数字化等方面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推进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在运行领域,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代化,推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迭代升级,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到2025年底,大中型水利工程和3级及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迭代升级;已创标的其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复核通过率达到100%,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同时,优化协同执法流程,建立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