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472461251/2025-01289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4:5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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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邮编:321400,电话:31441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全县的“三农”工作,抓好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为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发布公文287件,其中主动公开91件、依申请公开182件、不予公开14件。除公文发外,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405条,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公开87条。全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5191条,行政处罚处理数量为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5件现场申请,3件通过缙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3件通过信函提交均按期办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共2件,结果维持2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0件,0件结果维持。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和答复的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合法、形式严谨规范。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围绕“三农”工作,为进一步地有效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等问题,加强了相关强农惠农政策政府信息的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丽水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管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范围、程序主动客观、真实、全面予以公开。加强栏目监测、分析,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监测提醒等,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提升传播能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加强信息公开自查,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性、时效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发布要求,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抓好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县里开展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本单位评价考核。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栏目更新不及时。

2、呈送不准确不及时,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

1、督促局各科、站、及时报送相关公开信息。

2、加强各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切实提升专项工作专业水平。不断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把具体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公开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http://www.jinyun.gov.cn/art/2025/1/13/art_1229619339_5442773.html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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