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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5-0141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4 10: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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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金属表面处理迁建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兴工路209号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企业主要从事零配件表面处理。 企业于2015年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半自动表面处理(发黑)综合整治提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7月该项目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原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后由于企业经营策略调整,该项目取消实施,且后续未再实施。 2019年企业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半自动表面处理(发黑)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22日该项目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原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11月该项目1#生产线及相关设施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原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的先行(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2022年3月2#生产线及相关设施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由于房租到期,该项目已于2024年9月停止生产,生产设施已拆除完毕。 2023年企业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月19日该项目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审批,由于房租到期,该项目已取消实施,且后续不再建设。 为维持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拟将原有已审批的1条自动化电泳涂装线、1条自动化发黑线整体搬迁至新厂房(新厂房隶属于缙云县新泰纱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捻线加工,纯化纤布制造,公司目前已停产,生产设备设施均已拆除,除相应市政管网管线,无其他公用设施,厂房目前闲置,无场地环境污染情况),并重新购置新型污水处理设施跟废气处理设施,实施金属表面处理迁建项目。项目达产后,企业将实现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年利税360万元。/我公司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金属表面处理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公司审查,确认该环评报告表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缙云县合力零件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金属表面处理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01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02 月  07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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