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472461251/2025-00105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3:46: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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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正确履行部门职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培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3.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活动。

4.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好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我局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根据本单位职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列为重点普法内容,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6.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制订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普法目录。重点抓好《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档案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学习,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全年集体年度学法5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部完成年度述法,本单位干部职工完成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三是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双普”基地培育工作。利用“农机安全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春季禁渔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四是推动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部署宣传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相关工作。

7.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88本,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达68个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主要负责人持证率100%。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今年发布“以案释法”3篇,完成法制信息10篇。积极申报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法助共富“最佳实践”案例、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改革突破性抓手项目。

(二)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

我局法制审核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挂法制科牌子,法制审核人员3人(包括分管领导),另聘请法律顾问1人。为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促进合法性审查实现有效覆盖,我局印发了《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执法事项以及需要合法性审核的其他事项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核内容包括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适用依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024年度我局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合同21个(其中50万元以上重大行政合同4个),积极运用涉公合同一体化应用系统,重大行政合同及时录入系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及时反馈征求意见情况,局法制科合法性审核后送法律顾问把关,进行局领导集体讨论后公文平台发文,规文制发后及时在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备。

(三)及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024年我局在3月18日编制并发布了《缙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项目名称《缙云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决策前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在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30天。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执行规范,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集体讨论记录以及档案资料完整,征求意见期限30天以上。2024年度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缙云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已执行完毕,目录已全部建档立卷,并在缙云法务码报备。

(四)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1.紧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要求,积极落实各项任务。(1)我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96余人次,办理案件145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5起,简易程序案件130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抽检共294批次(其中农业投入品抽检34批次,农产品抽检260批次)。按动态调整情况,最新行政事项编制及认领共计509项(其中行政检查项249项,行政处罚317项、行政强制24项)。其中赋权乡镇执法事项2大项。(2)目前在岗执法人员9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了一支正风守纪的队伍。(3)在执法检查中,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推行简案快办,积极使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相关协查协办、联合会商等回应率100%。

2.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缙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执法监管“一件事”的内容是化肥监管“一件事”。根据指导办要求,下发通知,召开了相关部门协调讨论会,确定了化肥监管“一件事”的重大需求、核心任务和指标要求,并细化制订化肥监管“一件事”的实施方案。通过具体实施,已完成相关监管工作。

联合执法等情况。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主体等130家次,联合综合执法、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执法业务培训1次,联合乡镇开展执法培训6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3次,开展并完成大综合一体化协同协作8项次。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处罚结果信息、裁量基准、执法事项公示情况。

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并送达之日起公开,并按照公开要求隐去涉隐私姓名、住址等信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办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至少2人以上共同执法规定及“亮证执法”制度。对我县裁量基准进行全面公示,并按权力事项定期动态调整,最新共计318项;及时全面公示行政编制事项509项。2024年起,农业行政执行全面落实“三书同达”制度。所有涉企案件全部实行“三书同达”制度。

4.开展管辖水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等部门加强联合,突出对重点时段与区域、经营场所和涉疑对象检查,开展是否销售长江刀鲚专项摸底、非法捕捞渔具制售、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组织联合行动9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2个、渔具店8家。

5.全力抓好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动用宣传车124车次、农村广播1846次、微信、短信发送862次,共张贴禁渔通告、宣传标语等共计542份;河道主入口制作禁渔标志112幅。组织联合行动9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2个、渔具店8家。清理违规网具339张。

6.着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局全面落实广泛宣传、主责落实、详细检查、整顿规范、随机检测等有关举措,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完成农产品抽样检测420批次。通过监督抽检,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的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立案查处。通过监督抽检,我局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案件1起,目前已结案。

7.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379项,检查实施清单总数379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率先完成行政检查事项掌上执法全覆盖。已完成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事项12项,完成100%。

(五)积极推进农业“最多跑一次”改革

我局有权力事项12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8个(主项16项、子项36项、孙项46)、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审核转报1项、公共服务1项、联办事项1项、行政备案8项;全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5191件。

(六)严格落实设施农用地的“放管服”

依照上级文件精神,设施农用地由县级备案下发到乡镇(街道)备案;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是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标准、项目准入、建设方案,以及生产经营指导工作。深入乡镇(街道)现场指导和检查98人次。7月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缙农发〔2024〕86号),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及后续问题处置作出部署,本次设施农业用地调查共涉及17个乡镇、220个项目,用地面积65.0352万平方米,无“大棚房”违法违规情况。

(七)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职责

1.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做好维稳平安工作。化解了一些信访案件,今年我局受理信访件51起,已化解办结50起。方案中的5个信访积案已化解3个。

2.加强调解仲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宣传,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宣传册100余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仲裁氛围。受理农村土地承包仲载案件1宗,并成功调解。通过我们的努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3.细致矛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不断推进我县农业执法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是农业执法的重要一环,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我局紧盯营商环境领域普遍存在、反映强烈、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力求为企业、村集体解决困境难点。今年,我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共同调解各类投诉信访、纠纷12起,有效地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建设力量相对薄弱。法治人才较匮乏,人员配备少,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离新形势下的法治要求仍有差距,缺乏专业化法治审核人员。

2.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人员力量的不足、执法争议居间协调乏力,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等。

3、普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普法宣传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突出,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局重点工作,全年局党组2次专题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导,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

2.扎实做好2024年度法治缙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市合法性审查交叉检查活动,完成市县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

3.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履职和考核机制,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等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4.局领导班子全部开展年度述法,按时完成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制定了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有效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00%覆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符合要求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1.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宣传。一是加强对基层农民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升农民的法制水平。二是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技能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和外出交流学习,尽快适应农业执法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谋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深化对法治的认识,增强对法治的敬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2.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强化执法为民,执法护民,严格执法,全面服务于我县的营商环境提升,认真查处农业领域各种违法行为。要做到柔性执法,但也要有案必查。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诸如“绿剑”“清网行动”等各种执法行动为载体,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多渠道积极寻找案源,并严格按照新办案系统要求,及时完成办理各种案件。

3.强化部门联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按照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大会精神,根据职能分工,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合法性审核,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协议)审查、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与率,加强风险防范,整体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司法考试,为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实践创造更多机会,大力培养农业法治工作后备力量。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2024年度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没有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共有行政复议3起,其中1起已撤回,2起法院认定我局无过错。

2.针对村级合同清理: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村级合同签订后上传至“浙农经管”系统备案,同步上传法律顾问审查意见。目前,已实现村级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摸排租金未及时收取、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合同数226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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