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权力运行效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公正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三项制度”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好执法事项、执法权限、处罚结果等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维护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部署开展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印刷出版、旅游、“清网卫士”、“扫黄打非”等方面文旅市场执法领域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杜桥茶叶市场黑曼巴游泳馆监管工作,加大对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联合监管力度。研究制定《缙云县文旅领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缙云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严格落实文件制定和管理要求。2024年,日常巡查出动检查1280人次,检查437家次,违规118家次,双随机抽查占比73.00%;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2件,办结案件14件,警告6家次,罚款5家次,罚款72200元,吊销许可证1家次,没收非法所得439.10元,没收违法物品260个,重大案件1件。2024年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4年4月至12月省厅抽查我局案件7次,所有案卷评分均为优秀。《某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损害旅游者权益案》成功入选2024年度丽水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与浙江省旅游执法典型案例。
(二)加强普法守法,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机关带头先行学法。落实机关和下属单位日常学法制度,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每月政策法规月考。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执法队等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我局班子成员全年集体学法4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200余学时。执法队每月月考参与率100%,全体合格率100%。二是创新打造普法形式。创新普法形式,联合局科室、下属单位“普法入社区、普法下乡”,前往新碧街道黄碧虞村、西岩村等乡镇开展“进村入户不停歇,反诈宣传送到家”反诈宣传活动;结合元宵猜灯谜活动制作法治灯谜18条;组织暖心艺术团到我县18个乡镇(街道)开展21场普法演出。同时结合“四普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文物保护政策宣贯,通过组织入户宣传文物保护、发放“四普九问九答”宣传折页、在微信视频号平台推出“四普”宣传短视频等,切实提升“四普”的群众知晓率与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按照相关要求,先后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文物保护法》等普法宣传任务。通过公众号“缙博课堂”发布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图文形式、言简意赅、清晰明了地向观众科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新规定。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机开展线下专题普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优化办理流程,依法提升服务能效
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调整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地减少申请材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受理,办理审批服务情况实时向浙江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地监督。全部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和一张表单,从网上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趟清”或“不见面”,切实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2件(其中文艺表演团体审批10家,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7家,歌舞娱乐场所审批3家,游艺娱乐场所审批3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5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批4家);娱乐场所年检10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检16件,文艺表演团体年检18件。
(四)提升信访服务,依规化解矛盾纠纷
2024年,共受理县信访局通过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交办的来电件及网信件228起,接待来访人员11人,相关信访投诉内容涵盖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行业,其中晨曦体育(氧气健身)预付款问题36件、黑曼巴预付款纠纷22件、瑜伽馆预付款问题19件、校外培训投诉19件以及星级酒店服务投诉28件,由分管领导参与行政调解的信访事项6起,2024年全年无群体访引起的相关舆情。在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文旅体行业安全稳定。2024年在全省旅游投诉处理培训班上做题为《基层旅游投诉处理的关键环节与处置心得》经验交流发言。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部门法治建设
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的有效结合。同步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抓实抓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继续保持“诉转案”100%办结率,做到“0”重复检查、“0”低质量任务。根据重点段和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二)持续优化部门监管制度
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分析,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同时加强对旅游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督促文旅企业加强排查,加强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文旅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职责和程序,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研究执法规范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法制审核工作上做好规范化长效机制。做好执法事项、执法权限、处罚结果等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同时强化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的配备,重视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理论业务知识水平与提高业务实操能力,持续配合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多措并举,深化行政执法规范。
(四)创新打造普法学法形式
充分利用新媒体具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的特点,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普法宣传信息,激发社会大众的积极性,寓教于乐。同时丰富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宣传阵地,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营造人人学法、时时学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