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丽依组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缙云县好溪人行桥及两岸绿道连接建设工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
缙云县好溪人行桥及两岸绿道连接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吕征威,电话:0578-3016184,邮箱:261120364@qq.com。
三、建设地点
缙云县五云街道杜桥堰滩地河曲段,二桥上游约420m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新建人行桥梁1座,主桥全长约164米,宽度为5.5—11.5米,建设内容包括主桥、引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桥头公园改造,两岸绿道连接等工程。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