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 32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缙云县教育部
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真抓好落实。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1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深入实施教育人才优先发展
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优秀教师队伍,努力打造“学
在缙云”的金名片。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缙云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人才引进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
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
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
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能力,具备学习、处
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有仁爱之心,能够在各个方面给予学生
以帮助和指导。 三、人才档别
引进人才分为四档,博士研究生和高技能人才年龄在 40 周
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毕业生 30 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52 周岁及以下。 (一)第一档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人事关系随迁到我县的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3.高中阶段为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
集训队成员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中学
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的直接指导师。
4.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奖选手。 (二)第二档
1.博士研究生。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南京
大学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省级赛区复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集训
队成员的直接指导师。
4.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成员、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第三档
1.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
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北京
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
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
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
国防科技大学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省级赛区复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
区复赛一等奖获得者的直接指导师。
3.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一等
奖获得者的教练。 (四)第四档
1.其他双一流普通高校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50%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其他省的省属师范
院校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30%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其他双一流普通高校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50%且符合教育
领域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
学和其他省的省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30%且
符合教育领域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生。
年段排名为本校本专业近三年综合成绩排名,以所在大学证明为准。
3.省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 四、引进方式
分为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 (一)直接引进的教育人才,分时段按实际需求开展。学年
初,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的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情况,提出当
年人才引进计划,并报县委编办和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共同组织
实施。第一档和第二档人才首次入岗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二)柔性引进的教育人才,按对接协商、洽谈、签约等程
序进行。柔性引进原则上适用于第一、二档人才。 五、奖励标准
(一)对直接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购房补贴:通过本办法引进的与缙云县公办学校签订服务
协议,未享受政府相关购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人才,协议签
订后 5 年内首次在缙云县范围内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购房款少于资助总额的,按实际购房款资助。未购房者可申请入
住缙云县人才公寓。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在职称服务期内不
享受购房补贴,职称服务期满后选择继续留在缙云县任教的,按
留任当年缙云县人才政策标准享受。
2.实习补贴:鼓励符合第一档至第四档教育人才的在校大学
生来缙岗位实习,按照学校到缙距离给予最高不超过 1500 元的
交通补贴,并享受每月 1500 元生活补贴,最长 6 个月(不足 1个月的按天折算)。
3.其他补贴参照县人才政策,同一人才涉及到多项待遇,按
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人才档别 | 学历 | 一次性购房补贴(万元) | 备注 | 第一档 | 不限 | 130 | 1.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在职称服务期内不享受购房补贴。 2.符合引进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的学历未达到全日制本科的,奖励标准参照相应档次全日制本科执行。
| 第二档 | 博士研究生 | 11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100 | 全日制本科 | 90 | 第三档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60 | 全日制本科 | 50 | 第四档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40 | 全日制本科 | 30 |
(二)为激励柔性引进人才,公办学校每年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类 别 | 每年支付劳动报酬(万元/人) | 备注 | 第一档人才 | 10 | 柔性引才方案另行制定。 | 第二档人才 | 8 | 备 注 | 全县每年用于柔性引才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的学科和数量以当年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为
准。 (二)引进人才在缙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 8 年(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为 6 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缙云县教育
系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一次性退还人才引进的各类补贴,并
按协议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三)引进人才工作绩效、目标任务等,与引进所在学校商
定。 (四)本办法不适用于县内人才流动、调离本县后重新引进
的教育人才和缙云县定向培养生。 (五)通过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的符合本办法档别的人才
享受同等标准奖励。 (六)民办学校引进的人才参照公办学校对应待遇的 30%补
助,全县民办学校奖励总额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 (七)所需经费从县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人才所在学校要
根据人才实际引进情况做好当年相关经费的预算,次年做好相关
经费的执行。 (八)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紧缺教育人才或其他人才引进事
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九)在原政策执行期间引进的人才,按照“老人老办法”
执行。 七、组织保障
县本级成立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由县委人才办牵
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
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引进计划审定、工作统筹和政策落实等工作,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具体负责信息发布、
组织考核、落实配套政策、建设人才信息库等工作。
本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本办法施行前
引进的人才,参照原《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
办法》(缙委人办〔2021〕2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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