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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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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05 09:41:58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 32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缙云县教育部 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真抓好落实。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1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深入实施教育人才优先发展 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优秀教师队伍,努力打造“学 在缙云”的金名片。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缙云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人才引进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 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 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 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能力,具备学习、处 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有仁爱之心,能够在各个方面给予学生 以帮助和指导。

 三、人才档别 引进人才分为四档,博士研究生和高技能人才年龄在 40 周 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毕业生 30 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52 周岁及以下。

 (一)第一档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人事关系随迁到我县的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3.高中阶段为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 集训队成员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中学 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的直接指导师。 4.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奖选手。

 (二)第二档 1.博士研究生。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南京 大学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省级赛区复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集训 队成员的直接指导师。 4.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成员、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第三档 1.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 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北京 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 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 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 国防科技大学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省级赛区复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 区复赛一等奖获得者的直接指导师。 3.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一等 奖获得者的教练。 

(四)第四档 1.其他双一流普通高校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50%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其他省的省属师范 院校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30%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其他双一流普通高校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50%且符合教育 领域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 学和其他省的省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30%且 符合教育领域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生。 年段排名为本校本专业近三年综合成绩排名,以所在大学证明为准。 3.省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

 四、引进方式 分为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

 (一)直接引进的教育人才,分时段按实际需求开展。学年 初,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的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情况,提出当 年人才引进计划,并报县委编办和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共同组织 实施。第一档和第二档人才首次入岗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二)柔性引进的教育人才,按对接协商、洽谈、签约等程 序进行。柔性引进原则上适用于第一、二档人才。

 五、奖励标准 (一)对直接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购房补贴:通过本办法引进的与缙云县公办学校签订服务 协议,未享受政府相关购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人才,协议签 订后 5 年内首次在缙云县范围内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购房款少于资助总额的,按实际购房款资助。未购房者可申请入 住缙云县人才公寓。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在职称服务期内不 享受购房补贴,职称服务期满后选择继续留在缙云县任教的,按 留任当年缙云县人才政策标准享受。 2.实习补贴:鼓励符合第一档至第四档教育人才的在校大学 生来缙岗位实习,按照学校到缙距离给予最高不超过 1500 元的 交通补贴,并享受每月 1500 元生活补贴,最长 6 个月(不足 1个月的按天折算)。 3.其他补贴参照县人才政策,同一人才涉及到多项待遇,按 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人才档别

学历

一次性购房补贴(万元)

备注

第一档

不限

130

1.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在职称服务期内不享受购房补贴。

2.符合引进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的学历未达到全日制本科的,奖励标准参照相应档次全日制本科执行。


第二档

博士研究生

11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0

全日制本科

90

第三档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0

全日制本科

50

第四档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0

全日制本科

30

(二)为激励柔性引进人才,公办学校每年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类 别

每年支付劳动报酬(万元/人)

备注

第一档人才

10

柔性引才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档人才

8

备 注

全县每年用于柔性引才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的学科和数量以当年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为 准。

(二)引进人才在缙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 8 年(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为 6 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缙云县教育 系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一次性退还人才引进的各类补贴,并 按协议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三)引进人才工作绩效、目标任务等,与引进所在学校商 定。 

(四)本办法不适用于县内人才流动、调离本县后重新引进 的教育人才和缙云县定向培养生。 

(五)通过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的符合本办法档别的人才 享受同等标准奖励。

(六)民办学校引进的人才参照公办学校对应待遇的 30%补 助,全县民办学校奖励总额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 

(七)所需经费从县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人才所在学校要 根据人才实际引进情况做好当年相关经费的预算,次年做好相关 经费的执行。

(八)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紧缺教育人才或其他人才引进事 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九)在原政策执行期间引进的人才,按照“老人老办法” 执行。

 七、组织保障 县本级成立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由县委人才办牵 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 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引进计划审定、工作统筹和政策落实等工作,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具体负责信息发布、 组织考核、落实配套政策、建设人才信息库等工作。 本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本办法施行前 引进的人才,参照原《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 办法》(缙委人办〔2021〕2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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