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畈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畈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缙云县永安水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缙云县大源镇高畈村
建设规模: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为3900 kw(3×1300kw),设计年发电量749万kw•h。
行业类别:D4413 水力发电
总投资:948.5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要素 | 敏感点名称 | UTM坐标/m | 方位 | 距项目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 级别 | |||
X | Y | 距电站厂房 | 距大坝 | ||||||
空气 | 缙云县 | 高畈村 | 240448.95 | SW | 2160m | 1927m | 约140户 | 二类 | |
仙居县 | 金坑村 | 242921.43 | 3170719.28 | NE | 1500m | 1690m | 约15户 | ||
前庄村 | 242058.14 | 3171076.83 | NE | 1355m | 1595m | 约30户 | |||
水环境 | 永安溪 | / | 紧挨 | 横跨 | 源头水保护区 | Ⅰ类 | |||
下岸水库 | 下游 | 库连库 | 源头水保护区 | Ⅰ类 | |||||
声环境 | 厂界外200m范围内 | 2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电站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灌溉,不外排。不会改变永安溪水质现状。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拦河坝两岸、电站厂房四周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运行过程对厂界周围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企业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拦截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市政填埋,废润滑油及其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大坝建成于2000年,之后未对其进行加高等改造。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不涉及大坝以及引水隧洞等改造,对水生生物影响维持原状。
根据现场调查,本矿区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物种和古树、大树分布,也没有国家级、省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由此分析,工程运行阶段不会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产生不利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电站在运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活污水、垃圾和废机油,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来自废机油事故排和废机油暂存库防渗透措施不规范。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惰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地面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7)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大坝建成于2000年,之后未对其进行加高等改造。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不涉及大坝以及引水隧洞等改造,改造后电站运行方式不变,因此改造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维持原状不变。
(8)其他影响分析
本工程是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主要为机电设备的改造,利用现有拦河坝及引水系统,不新建,水库规模和运行调度方式不变,拦洪调蓄效果不变。
本项目水库正常库容为95万m3,库容较小,水库水温结构为混合型,运行过程中无低温水影响。
四、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无废气排放 | |||
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Cr NH3-N | 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灌溉。 | 不排放。 |
固体 废物 | 拦污栅拦截 | 拦截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检修 | 废润滑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润滑油包装 | 废润滑油包装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噪声防治措施 | 运行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 | |||
生态保护措施 | 加强电站厂区植被绿化,对电站工作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
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 (1)对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和防腐蚀措施; (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见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存放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 | |||
生态流量 | 高畈水库坝址及下游属于下岸水库的库尾区,已形成“库连库”,故可以不设生态泄流。 | |||
事故防范措施 | (1)要求用专门的油桶进行收集;设立事故油收集池(应急池); (2)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3)加强库区巡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高畈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实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灌溉不外排,厂界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根据本报告分析,本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需严格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好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综上,从环保角度来看高畈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6km2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0年1月15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缙云县永安水电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大源镇高畈村 联系人:徐柳平 联系电话:13905781616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丽水丽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缙云壶镇镇华强路26号梦艺广告2楼 联系人:李和玉 联系电话:0578-3152595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联系方式:0578-2217021 缙云县永安水电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