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缙云县门站(新碧)至壶镇高压管道项目。
2.建设地点:缙云县新碧街道、东方镇、壶镇镇。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投资总额:13191万元。
5.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线路总长度约26.73km,其中高压管道全长约18.9km,起于缙云县天然气门站,止于壶镇门站,设计管径DN400,设计压力1.6MPa;中压管道全长约7.83km,起于东方高中压调压站,基本覆盖东方镇主要工业用户及延伸至镇区,设计管径De315-200mm,设计压力0.4MPa。项目配套新建东方高中压调压站1座,改造缙云门站和壶镇门站各1座。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东方镇、壶镇镇,管线两侧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和表2。
表1 高压管线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方位 | 与管道中心线最 近距离约(m) | 行政村 | 备注 | |
街道/镇 | 自然村 | |||||
1 | 新碧街道 | 内孙村 | NW | 145 | 新西村 | 1006户,2837人 |
2 | 外孙村 | S | 89 | |||
3 | 新西村卫生室 | SE | 223 | |||
4 | 大坟山村 | NW | 160 | |||
5 | 福康村 | SW | 134 | 福康村 | 543户,1288人 | |
6 | 后坑村 | SW | 185 | |||
7 | 东方镇 | 下山头村 | NW | 191 | 靖岳村 | 1200户,3700人 |
8 | 梁柳山脚 | N | 26 | 辽山村 | 390户,1079人 | |
9 | 辽山村 | NW | 144 | |||
10 | 中山村 | SE | 111 | |||
11 | 郑弄村 | N | 193 | 前金村 | 458户,1193人 | |
12 | 壶镇镇 | 里弄村 | SE | 91 | 长兰村 | 709户,1629人 |
表2 东方镇中压管线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方位 | 与管道中心线最 近距离约(m) | 行政村 | 备注 | |
街道/镇 | 自然村 | |||||
1 | 东方镇 De315 | 中山村 | S | 10 | 辽山村 | 390户,1079人 |
NE | 15 | |||||
2 | 乌塘弄 | NE | 90 | |||
3 | 东方镇区(胪膛村) | S | 40 | 东方镇区 | 2029户,5020人 | |
1 | 东方镇 De200 | 东方镇卫生院 | NW | 99 | 2029户,5020人 | |
2 | 东方镇区(胪膛村) | NW | 6 | |||
SE | 17 | |||||
3 | 东方镇中心幼儿园 | NW | 60 | |||
4 | 东方中学 | NW | 115 | |||
5 | 田氏伤科医院 | SE | 18 | |||
1 | 东方镇 De250 | 皋头 | N | 21 | 新深渡村 | 808户,2149人 |
S | 24 | |||||
2 | 新深渡 | E | 86 | |||
3 | 前金 | NW | 170 | 前金村 | 458户,1193人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土地开挖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对河流水体的影响。
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生产废气和废水排放,也无新增场站人员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主要是场站过滤检修废渣;场站设备和天然气放空噪声;非正常工况清管、检修、系统超压时有少量天然气排空,对当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事故状态下会有天然气泄漏,如遇明火可能会引起爆炸。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做好线路比选,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学校和居住区;施工完毕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的抑尘工作,避免夜间噪声扰民;施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施工固废。
运营期:定期巡检管道,及时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场站落实好隔声降噪措施,过滤检修废渣及时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污染物经相应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企业应严格执行“三同时”,投产后强化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则该项目的实施在环保上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2月3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9年12月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缙云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蓬莱路5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885780256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6幢南第3层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5332572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单位地址:缙云县胜利街107号
联系电话:12369、0578-331571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缙云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