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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5-10676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3-28 1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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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缙云县天地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覆膜砂技改项目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五东工业园区缙云县天地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224万元,淘汰锤式破碎机更新为辊式破碎机,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进,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覆膜砂。项目目前已在缙云县经济商务局备案,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04-331122-07-02-761232)。/上料、磁选、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焙烧、研磨废气收集后经喷淋+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加热、混料、破碎、冷却工序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经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好溪 生活垃圾依托生活垃圾桶;一般固废资源化处理;危废暂存厂区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25 年  04 月  07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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