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16号)《丽水市新一轮(2025-2027)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丽农发〔2025〕7 号)文件精神及缙云县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协议,拟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5年度统筹健康保险保费共计343.2592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015030。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17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