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承担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工作报告。 (三)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县政府党组开展全县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数字化转型指导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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