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66072/2025-107411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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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缙 云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行政执法计 划的通知》要求,制订《缙云县教育局 2025 年度监管检查计划》,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缙云县教育局
2025 年 4 月 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教育局 2025 年度监管检查计划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 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高频高发、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教育培训等 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管住风险、无事 不扰”,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协同检查,科学合理安排 2025 年度监管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管检查的事项、 对象均在行政检查计划内,计划检查率、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 率均达到 100%,年度联合监管率在 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 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 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对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常态化监 管检查,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主体责任;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我县民办学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 其依法依规办学,切实落实规范办学责任;按照《校外培训行政 处罚暂行办法》,聚焦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突出问题,加大对 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
三、监管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及校外培训机构。
(二)监管检查对象数。 2025 年度安排监管检查单位 14 家。
(三)监管重点。 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 教学仪器、校服等)、幼儿园办学行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 师资格、学校体育工作、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中小学课 程教材选用情况、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考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 为等事项。
(四)检查内容、方式。
双随机检查中小学、幼儿园 9 家,频次 1 次/月,时限 2 月 至 12 月;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 4 家,频次 1 次/月,时限 4 月 至 12 月;即时检查中小学 1 家,频次 1 次/月,时限 4 月至 12 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将行政执法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明确分管 和责任科室,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确保执法人员正常开展执 法,完成执法监管工作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 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全程记录、结果公示”要求,推行“清 单式”检查,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对民办学校、校外培训 机构等重点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突击检查;对中小 学、幼儿园的常规检查,优先运用“双随机”系统抽取检查对象 和执法人员,确保公平公正。
(三)强化结果应用。 对轻微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整改承诺”,给予整改 期并跟踪复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违 规收费等),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纳入信用惩戒。检查结 果同步推送至“信用浙江”平台,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等部 门实现数据互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