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林业局2025年度监管检查计划
索引号: 00266074X/2025-107476     发布机构: 缙云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5-04-21 17:04:53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林业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核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监管检查,确保检查事项、对象、频次均在行政检查计划内,计划检查率、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聚焦高频高发、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林木采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年度联合监管率力争达到60%以上。强化监管措施,优化服务保障,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主要任务

依照法定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国家、省、市和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可视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规范管理采伐活动,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大对未批先采、超批复采伐、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抓好防火安全管控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在防火防火期,完成全县林区范围内重要区域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源管理督促落实防火责任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检查开展人工繁育场所检查

三、监管检查对象和范围

监管对象和范围。缙云县辖区内森林经营单位、陆生野生动物、古树名木、食用林产品、森林防火区、自然保护区等相关单位经营单位。

监管检查对象数。2025年度计划安排监管检查单位50家。

监管重点。对涉及使用林地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杜绝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批东占西等违法破坏林地行为;对涉及使用林木的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盗伐、滥伐以及其他毁坏林木的违法行为;加强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地内开展的各类活动的监管,重点对造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活动进行监管;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过程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以及将人用药、原料药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于农产品生产、清洗、保鲜、包装和贮存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行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为以及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检查力度,强化非法猎捕、交易、食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依法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规范野生植物采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国家野生植物资源;对涉松涉木企业的检疫检查。收购、加工、利用、调运、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行为;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使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活动中苗木质量指标、品种权属、档案及标签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检查内容、方式。单部门双随机抽查,开展检查事项3项,计划检查主体36家按任务分别设置,时限至11月底;部门联合任务双随机抽查,牵头检查事项6项,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家,按任务分别设置,时限至11月底;即时检查,采用抽查、日常巡查方式,对林业日常相关工作检查,计划检查单位1家,时限至12月底。根据省市县要求,届时视情况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林业部门行政检查工作,统筹规划年度监管任务,审核工作方案,调度工作进展。各科室和基层工作站根据职责协同推进监管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科室的监管领域和责任范围,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规范执法。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标准和执法程序。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取证、文书制作等实务技能。检查前明确执法依据、范围和程序,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林业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附件:缙云县林业局2025年度监管检查计划表.docx


缙云县林业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