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紧密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监管检查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监管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秉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的理念,全力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与协同检查,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的难题,坚决杜绝运动式、变相以及任性检查等不良现象。聚焦高频高发、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精准发力实施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60%以上。将监管检查结果与信用评价、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构建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计划检查率、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公平、有序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精心编制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针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全面深入开展对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对人行道、沿街店铺、户外广告、犬类管理、垃圾处置等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监管。通过高频次、严要求,及时精准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有效维护城市市容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促进城区经济与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三、监管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监管对象为与行政检查事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监管范围为行政区域。 (二)监管重点。将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高品质市容环境”为主线,精准聚焦建筑垃圾处置、文明养犬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等领域,通过强化执法力度,同时深度融合信用监管机制,对违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长效约束,全方位推动市容秩序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助力城市形象与品质双提升。(监管内容:市容管理方面:1.流动摊贩;2.占道经营;3.人行道车辆违停;4.装修围挡;5.户外广告:城镇燃气管理方面;1.燃气经营者“问题隐患”;2.燃气用户“违规用气”;3.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三)检查内容、方式。通过双随机、重点检查、触发式检查等检查方式,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应跨尽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减少涉企检查频次,优化营商环境。 四、监管检查频次 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现场检查的,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可以与已制定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一并实施的,应当合并开展现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同、时长相近的计划和任务方案,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涉及多部门多项检查的,实行“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取消不合理不必要行政检查。加强“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着力打通部门协同中的堵点、难点,充分运用“综合查一次”,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力争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达到60%以上。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和证据留存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避免“以罚代管”或“一罚了之”。 (三)强化结果应用。将监管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政府网站、“浙里办”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检查计划、执法记录、结果公示全流程线上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五)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件: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监管检查计划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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