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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5-10783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5-14 15: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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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关于浙江黔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健身器材(动感单车、跑步机、划船器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丽环建缙〔2025〕21号2025-05-14见附件
2关于浙江群芳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户外编藤家具8万套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丽环建缙〔2025〕21号2025-05-14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5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05 月  23 日(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浙江黔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健身器材(动感单车、跑步机、划船器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关于浙江群芳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户外编藤家具8万套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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