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两定医药机构的定点、结算、药品采购、稽核等管理工作。
(一)两定医药机构管理
负责确定定点医药机构包括现场评估、专家评估、拟定纳入、纳入公示、协议准备、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与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包括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师、协议、银行账户、地址等信息维护,开展协议管理。具体事项有接受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协议解除等流程管理;提供医疗保障定点咨询、医保政策宣传、操作流程培训等服务。
负责开展智能审核工作,审核县域内两定单位实时结算的医保费用,进一步完善审核结算规则;规范视频监控体系,开展视频监控审核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互联网+医疗”、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等经办管理;负责两定单位费用包括医保基金、医疗救助(含两定医药机构一站式结算拨付、精神病门诊全额保障拨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经办及拨付)等结算、基金预付等经办工作。
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等带量采购的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及医疗保障相关目录库落地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等支付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特慢病目录维护等工作;负责县域内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工作,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开展记分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工作。
(二)DRGs、APG 结算管理
负责住院 DRGs 支付日常管理经办,包括预算、分组调整、特病单议、病案审核、年终结算、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 DRG 相关业务咨询及培训服务;负责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简称:AP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三)稽核管理
负责医疗保障违规违约行为稽查事务性工作;负责实施第三方大数据监管工作;负责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案件核查、追偿工作;负责非正常疾病核查服务外包评价、督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案件,提高非正常疾病核查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负责受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完成缙云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陈俊秀,联系方式:0578-3017283,办公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