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我县邮政快递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致力于引导快递企业规模化发展,推动设备装备升级,完善寄递物流体系,优化行业管理服务。到2027年基本建成网络内外联通、服务深入城乡、产业深度融合、治理协同高效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全县邮政快递寄递业务量达1.5亿件以上;邮政业务总量达到1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寄递服务设施 1.完善城镇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将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及智能信包箱建设纳入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明确配建比例。新建住宅小区时,鼓励将上述设施列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范围,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或第三方投资建设智能快件箱(柜),按投资金额给予20%补贴,单个投资主体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大力推进邮政快递无障碍进校园、社区、园区、商务中心、机关等,结合实际设置邮政快递小型处理场地和用房。(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网络及高效运营体系,加快县级分拨中心、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建设,拓宽乡镇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功能。支持智能投递终端下乡,提升农村快递末端网点服务能力。支持设立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3.提供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规划无人车配送路线,加快推进快递无人车、无人机规模化使用。为邮政快递机动车城市道路通行和临时停靠提供便利,适当延长邮政快递服务车辆临时停靠时间。公安部门根据道路设施、交通通行情况和快递作业需要,划定临时停靠点;没有临时停靠点的,在不阻碍交通的前提下,临时停靠时间不超过30分钟。(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 4.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统筹农村客运(公交)、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等运输资源,因地制宜开通农村客货邮线路。依托乡镇客运站、城乡公交首末站、农村公路养护站、邮政营业场所、供销服务站等,推动建设“多站合一”乡镇综合服务站。以村委会、农村超市、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等为载体,发挥一站多能作用。鼓励无人驿站建设,推进智能快件箱(柜)等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邮政管理局) (二)推动“两进一出”工程 5.全面推进“快递进村”。深化邮政与快递、交通运输、供销等多方合作,发挥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支持品牌快递企业开展邮政快递合作、快递企业间合作等模式。至2027年底,实现村村有便捷、高效常态化的快递服务,进村服务的快递品牌达到9个。对偏远行政村,通过邮政快递合作、快递企业间合作进村的,给予进村快递企业每件0.2元补助(偏远行政村名单详见附件),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 6.深入推动“快递进厂”。做好快递业与制造业规划布局衔接,引导快递企业进驻制造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推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发展“工厂+电子商务+快递”模式。在规划建设各类小微园和工业厂房时,鼓励同步配备快递用房,配置自动化分拣设备及绿色能源设施,确保物流服务与生产需求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邮政管理局) 7.积极推动“快递出海”。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与县内跨境电商园区、外贸企业开展深入合作,支持寄递企业为跨境电商和农产品出海提供服务支撑。在服务体验、用户资费、权益保护上打造更好的跨境寄递服务平台,促进跨境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引进跨境快递物流企业,降低快递出海成本,扶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不断探索“快递出海”新模式,鼓励快递企业拓宽海外通道,为跨境电商和农产品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经济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丽水海关查检三科)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发展,扩大快递市场规模。对邮政快递企业当年发件量年增长达到15%以上的,给予租用办公、操作场地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房租补助。本实施意见出台后,年度发件量为负增长的,取消第二年增长补助资格。(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财政局) 9.支持设备更新提升。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引进自动化分拣设备和智能安检机,新增设备费用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购置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邮政快递企业当年新购置的运营货车、冷链运输车、新能源运输车、快递无人车、快递无人机等费用,按照购置费用的15%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购置标准快递电动三轮车,一次性补助600元/辆。已在国家补贴范围的运输车辆及设备设施,按照国家补贴后的差额给予补助。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租用新能源运输车辆,补助政策另行制订。(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财政局) (四)推动绿色协同发展 10.着力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应用,推广应用可降解胶带、免胶带纸箱和绿色环保包装袋。到2027年底,力争实现全县邮政快递企业使用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100%。健全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机制,推广电商原装直发包装,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率100%。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邮政快递车辆比例达到10%以上。实现邮政快递网点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11.建设行业“平急两用”体系。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服务场所、设施、车辆等纳入政府“平急两用”体系,探索建立“平急转换”操作规范。建立行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车辆数据库,全面增强行业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邮政管理局) (五)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1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效能。严格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邮发〔2024〕44号),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加强与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13.保障快递从业者合法权益。开展关心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通过组织关怀、提高福利保障、健全政策待遇等方式,有效维护快递员群体权益,提升其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将其纳入人才评价体系;纳入“学历与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快递物流行业党委和协会作用,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细化措施,加强协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落实支持邮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立以县级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邮政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利用多种渠道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邮政快递业发展。 (三)强化宣传保障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以及权益保障工作有效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附则 本实施意见所涉及补助、补贴及奖励,由各企业自行申报,经县邮政管理局审核、公示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给予兑付。 《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在缙云县依法经营,且当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生产事故的邮政快递企业。同一邮政快递企业,符合我县多项奖励、补助、补贴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同一类项目奖补。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参照执行。
附件:全县偏远行政村名单
附件 全县偏远行政村名单
1.壶镇镇(6个村):岩背村、岩下村、龙溪村、和美村、括苍村、西施村; 2.新建镇(10个村):夏家畈村、联新村、新川村、新长川村、丹址村、八都村、茭岭村、鱼川村、雪峰村、周岭村; 3.东渡镇(1个村):仓山村; 4.大洋镇(8个村):木栗村、西峰村、仙谷村、寮坑村、新西寮村、外前村、和合村(黄金村)、南溪村; 5.大源镇(7个村):联谊村、寮车头村、岭后村、吾丰村、龙坑村、越陈村、夏弄村; 6.前路乡(2个村):大集村、南弄村; 7.三溪乡(2个村):厚仁村、三溪山村; 8.双溪口乡(1个村):越王山村; 9.溶江乡(4个村):雅江村、大黄村、石上村、山坑村; 10.胡源乡(2个村):上坪村、榧树根村; 11.石笕乡(4个村):三坑村、蒙坑村、五莲村、莲花村; 12.七里乡(8个村):邢川村、型坑村、杜村村、大园村、竹余村、万松村、大岩脚村、黄塘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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