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情况、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环评审查单位、公示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项目由来及概况
为解决缙云县内现有重污染企业太分散的问题,引导企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技改升级,节能减排,增产增利,行业健康发展。缙云县决定参考一些发达县市的做法,以分类排污、集中治理、集中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的解决长期以来污染问题。缙云县经商局会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东渡镇、开发区和东方镇等多处地点进行了踏勘和论证。仅岩腰区块基本上能符合相关要求,且该地块已具备污水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条件。因此,为适应缙云县新的发展形势,创造产业发展条件,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缙云县经济商务局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缙云县电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名称:缙云县电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建设单位:缙云县经济商务局
3、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及面积:缙云县电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壶镇镇岩腰区块,岩腰区块分为东区块和西区块,其中东区块范围为东至缙云县壶镇表面精饰厂,南至209省道,西至缙云玖诺工贸有限公司,北至现状山体,规划面积为7.3公顷;西区块范围为东至现状山体,南至209省道,西至现状山体,北至山塘,规划面积为2.39公顷,合计管辖面积约9.69公顷。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健康医疗、智能家电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打好“建链、强链、补链、延链”组合拳,整合后的两大平台竞合有度,合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时代特征的“3+X”特色生态工业体系。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区域环境质量的保护要求为:
环境空气:本次规划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及居住用地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规划区域边界1550m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及居住用地等,按功能区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本次规划范围内及周边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规划区域南侧好溪,保护级别均为Ⅲ类水。
地下水环境:覆盖规划范围及边界向外延伸2km范围内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地下水体。
声环境:本次规划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及居住用地等,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规划区域边界外200m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及居住用地等,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其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2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根据调查,规划区域内及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珍稀濒危保护物种等保护目标。规划区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1.1-1 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保护目标 | 性质 | 方位 | 保护要求 |
1 | 好溪 |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执行Ⅲ类 | 规划范围外南侧35m | 水质达Ⅲ类标准 |
根据对项目区域的实地踏勘和调查,项目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1.1-2。
表1.1-2水体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相对规划区位置 | 规模(户数/人口数) | 保护要求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名称 | X | Y | 编号 | 方位 | 与最近距离(约m) | |||
大气土壤 | 1 | 壶镇 | 胡宅口村 | 下项村 | 120.214399 | 28.791765 | ① | 东 | 210 | 约50户/15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 |
青川村 | 120.223159 | 28.795786 | ⑦ | 东 | 1169 | 约60户/180人 | |||||
胡宅口村 | 120.222885 | 28.796062 | ⑧ | 东北 | 1123 | 约250户/750人 | |||||
好溪村 | 120.228668 | 28.796352 | ⑨ | 东北 | 1557 | 约150户/500人 | |||||
2 | 东方镇 | 长兰村 | 岩腰村 | 120.204523 | 28.786395 | ② | 西南 | 405 | 约60户/180人 | ||
姓徐村 | 120.209287 | 28.784550 | ③ | 南 | 452 | 约160户/400人 | |||||
里弄村 | 120.198424 | 28.786663 | ④ | 西南 | 970 | 约30户/100人 | |||||
东湖村 | 120.200843 | 28.779743 | ⑤ | 西南 | 1176 | 约100户/约350人 | |||||
汤畈村 | 120.202313 | 28.774524 | ⑥ | 西南 | 1634 | 约40户/120人 | |||||
3 | 舟山镇 | 道坦村 | 道坦村 | 120.194300 | 28.797217 | ⑩ | 西北 | 1470 | 约200户/650人 | ||
土壤环境 | 4 | 耕地 | / | 120.203927 | 28.785572 | / | 岩腰村南侧,岩腰工业区北侧,本项目西南侧205m | 永农 | |||
5 | 耕地 | / | 120.204850 | 28.781699 | / | 好溪南侧,本项目南侧420m | 永农 | ||||
6 | 耕地 | / | 120.212790 | 28.785766 | / | 长兰村东侧,本项目南侧320m | 永农 | ||||
7 | 耕地 | / | 120.210284 | 28.795126 | / | 规划范围北侧,丽缙工业园区南侧,本项目东北侧200m | 永农 | ||||
8 | 耕地 | / | 120.217344 | 28.793084 | / | 青川村南侧,本项目东侧930m | 永农 | ||||
9 | 耕地 | / | 120.222123 | 28.790874 | / | 下项村东北侧,青川村西南侧,本项目东北侧500m | 永农 | ||||
声环境 | 8 | 壶镇镇 | 胡宅口村 | 下项村 | 120.214399 | 28.791765 | ① | 东 | 210 | 约50户/15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大气 | 9 | 规划敏感目标 |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东北 | 240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 ||||
10 | 商业用地户外拓展乐园 | 东 | 738 | / |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SO2、NOX、TSP、硫酸雾、铬酸雾、盐酸雾、氰化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SO2、NOX、TSP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SO2、NOX、TSP、硫酸雾、铬酸雾、盐酸雾、氰化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SO2、NOX、TSP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壶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量2万m3/d的设计规模对纳污水体好溪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但从预测结果来看,非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大,应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营和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好溪。
正常工况下,由预测结果可知,模型预测各个断面的浓度增量在叠加现状调查最大浓度后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总体来说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对好溪水质影响不大;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在核算断面的预测值能满足安全余量的要求。
非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大,应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营和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好溪。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规划区域以低丘缓坡开发所形成,地下水向东流动进入好溪。低丘缓坡开发形成填方区,这些填方区是污染物运移的优势通道,一旦规划区的污染物泄露,污染物在填方区迅速扩散,污染物汇入下游好溪的时间大大减少。
本报告建议加强污水源头控制及污水管网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在此前提下,可以大大减小岩腰区块污水泄漏对地下水及好溪的影响。
划区内企业需严格执行分区防渗的要求,针对危废贮存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4)进行设计,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同时对地下水影响较大的企业需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若发现污染物泄露时应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露,同时对地下水进行修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岩腰区块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和建筑施工等方面。工业区内工业企业在规划、选址、立项时,必须首先把好关,使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适当远离,使之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同时企业应做好自身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为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应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控制措施。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建议对各类边角料等可回收资源建立起有关企业各类固废的信息资料档案、数据库,可通过环保管理部门网站公开信息,方便企业获取相关的信息,推动区域内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
优先考虑委托缙云县内已完成建设的3家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处置,处置类型为1家回收废钢铁生产钢材的企业,2家回收废纸、纸板生产纸制品的企业,1家回收覆膜砂生产造型砂的企业。
规划区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废,HW49其他废物等。规划区域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另外,根据《缙云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目前缙云县设置一处危险废物小微收集站(浙江兆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规划开发后,大部分土地表层将由原来透水吸收性良好的土壤转变为透水性差的水泥、柏油等地面,因此降水造成的地表径流将会增加,同时由于设置了道路边沟和雨水管网,将增加河道的水力学效应,雨水迅速转变成径流,使河道集流时间加快,径流过程历时缩短,城市雨洪径流增加,一旦排水不畅,就会造成积水。
因此规划在建设中应注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定点倾倒,以免大量侵入土壤;裸露的土地要尽快植树种草,进行植物覆盖、保护表土不受侵蚀,耕地层土壤应收集后回填于农田或绿化用地。广场、停车场等地面尽可能减少水泥覆盖,建设一些多孔路面;对区内河道进行拓宽、疏浚,构筑堤坝,以免雨水季节排水不畅,影响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区内的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应按要求定点存放,避免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工业项目的建设以及人口的增加等,都将使得污水产生量大大增加,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成后,工业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也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对周围水体的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也较小。
但若发生事故,未经处理的废水一旦进入水体,会造成内河水体的污染。因此规划区内的企业一定要严格做到“三同时”,投产的企业应加强生产与环保管理,保证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转和避免事故发生。
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由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位所有因子的监测值均低于相应标准中的相应风险筛选值。根据规划,企业产生的危废均堆放在危废仓库内,并定期送到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建设共享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规划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设施、原料仓库、危险废物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缙云县电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定位、产业准入、环境管控要求等方面与与国家、浙江省、丽水市及缙云县有关上层规划有良好的协调性。在切实落实好基础设施配套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按规划环评的建议对规划进行调整,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控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对规划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修正规划不足,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后,缙云县电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9日。公示网址:http://www.jinyun.gov.cn/col/col1229856959/index.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缙云县经济商务局
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8楼
电话: 0578-3025800 邮编: 3214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1幢A411室 邮箱:2943473359@qq.com
电话:15757876086 邮编:310020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
电话: 0578-3315719 邮编: 321499
公示单位:缙云县经济商务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