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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缙征预告〔2025〕12号)施川 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颚豫赣皖浙闽段(浙江段) (缙云段)建
索引号: 12332526092337435B/2025-108343     发布机构: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09 10: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实施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颚豫赣皖浙闽段(浙江段)(缙云段)建设项目,拟征收双溪口乡上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溪口乡塘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壶镇镇唐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双溪口乡(上周村,塘孔村)、壶镇镇(唐市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7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缙云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壶镇镇人民政府、双溪口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颚豫赣皖浙闽段(浙江段)(缙云段)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颚豫赣皖浙闽段(浙江段)(缙云段)拟征收范围示意图.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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