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0424/2025-10908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源镇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文号: |
大源政〔2025〕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JYD99J-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大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大源镇村级集体议事规则>、<大源镇村级集体资金审批使用管理规定>、<大源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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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21 09:39:48
文章来源:
缙云大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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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什么废什么建”,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的规定,对《关于印发<大源镇村级集体议事规则>、<大源镇村级集体资金审批使用管理规定>、<大源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废止。本通知自2025年9月22日起施行。 附件1: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 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大源镇村级集体议事规则>、<大源镇村级集体资金审批使用管理规定>、<大源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大源政〔202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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