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0117/2025-10888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文号: |
缙发改价〔2025〕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JYD02-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教育局关于缙云县仙都中学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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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08 16:44:36
文章来源:
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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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仙都中学: 你校《缙云县仙都中学关于要求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 仙中〔2025〕10号)悉。鉴于你校新校区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和配套设施有了较大改善,运行成本增加,经成本测算后,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调整为55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 二、你校应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住宿费标准,并做好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收费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电子),收入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财政规定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 2025年7 月8日起执行,原缙发改价〔2012〕42号文件同时废止。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缙云县财政局缙云县教育局关于仙都中学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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