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认真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举措,力求新作为,努力为扎实推进“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和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做好资金保障。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促进了全县经济企稳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0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0.2%。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16111万元,完成预算的78.8%,增长-7.3%;营业税(含改征增值税)272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0.5%;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71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9%,增长-15.7%;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4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9.8%,增长21.2%;契税收入4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2%,增长14.1%;耕地占用税收入5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2%,增长31.6%;城市维护建设税5077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增长-4.9%;其他地方各税收入18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增长13.3%;非税收入完成2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4%,增长67.9%。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5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79.7%,增长82.6%;罚没收入3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31.5%,增长65.7%;专项收入12888万元, 完成预算的121.2%,增长57.9%。
201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710万元,比上年增长14.0%。剔除省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后为2150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长20.7%。2015年民生支出2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0%。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85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4%。重点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22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15.9%;教育支出65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增长9.5%;科学技术支出39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1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16.4%;医疗卫生支出23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5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42.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8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7761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10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670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36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00万元,调入资金21372万元,使用结转资金20751万元,收入合计4393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71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7978万元(其中:上解支出279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36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976万元,支出合计439334万元。
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847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36.7%,比上年下降3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8.2%,下降67.7%;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2450万元,完成预算的55.6%,增长8.0%,其中土地指标调剂收入55885万元,完成预算的62.1%,增长10.7%。
2015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839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1%,比上年下降30.2%。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43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3%,下降64.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8364万元,完成预算的42.0%,下降26.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9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4.6%,下降29.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973万元,完成预算的26.0%,下降51.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增长83.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1.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417万元,完成预算的94.4%,增长8.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增长2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9%,增长27.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5.9%。
2015年,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76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8%,增长77.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增长197.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83.7%,增长3.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增长8.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337万元,完成预算的87.6%,下降15.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06.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57.0%,增长6.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3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3.6%。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当年赤字1671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
二、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依法组织收入,提升征纳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2015年纳入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426家,相关税收累计入库5.68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76.0%。二是夯实日常税费征管基础工作。开展以营业税为重点的地方税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加强营业税分行业分税目税源管理。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核实比对,与建设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在全市率先建立国税、地税、法院协作护税机制。完善大企业管理机制,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在缙云27家定点联系企业基础信息采集,推行大企业管理和服务事项协调机制。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2015年共计查补各税(费)滞、补、罚共计823万元。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控和征缴力度,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依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出租、出借、转让、处置等有偿使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度。2015年组织非税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67.9%,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主要增长点。三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税收政策辅导会,开办纳税人学校等方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服务制度,对纳税事项做到当场办结、即时办结;推行“二次优先卡”,为纳税人提供快捷、简便的纳税服务。
(二)突出重点支出,加强资金保障力度
一是加强民生保障。2015年民生支出23.74亿元,同比增长1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参合对象,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从180元/年·人提高到220元/年·人,财政筹资从420元/年·人提高到480元/年·人;实施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加社会救助项目,加大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农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增幅达到8.0%,对低于低保标准150%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全额低保或生活救助。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成立缙云县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缙云县政法经费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支持“平安缙云”建设。二是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全年“五水共治”项目总投资达8.9亿元,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5.0亿元,重点支持“强库”、“固堤”、“扩排”等防洪水项目和“开源”、“引调”、“提升”等保供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面上水利项目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管理类项目建设;支持防汛抗旱抗台工作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防汛抗旱抗台减灾体系建设。保障“六边三化三美”活动顺利开展,全年总投入4100多万元;做好“三改一拆”行动保障工作,全年安排资金1200多万元。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整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林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涉农项目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中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比例;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经济的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足额予以配套。支持缙云烧饼产业发展,加大缙云烧饼师傅培训,县财政按照人均92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经费保障;扶持开设缙云烧饼示范店,2015年经授权并开张营业的示范店(品牌店)达230家,兑现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提供小额贷款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缙云烧饼示范店经营者,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贴。三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2015年安排节能减排、外向型经济、现代服务业、新三板和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等扶持资金5142万元。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15年地税部门共减免各类税费 3942万元,重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困难企业应急周转金,有效地避免企业资金断链,累计为236家(次)企业临时周转资金36.87亿元。
(三)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压减170万元,下降4.9%;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2855万元,下降14.4%。二是加强对公共资金、公共投资的监管。制定《缙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54项县级专项资金整合归并成23项,并在缙云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出台《缙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缙云烧饼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缙云县国有投融资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核实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采取分类方法积极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开展50万元以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2015年各单位绩效自评项目共65个,项目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扶贫、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金额3.50亿元;完成上级布置的残疾人保障金、好溪水利枢纽工程-潜明水库项目等专项资金绩效调查考核工作。
(四)关注改革动向,提高理财治税能力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2015年支出预算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四本预算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将耕地占补平衡收入(土地指标)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应统筹使用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将省补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数全部纳入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支出管理。三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扩大预算公开面,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做好经批准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指导督促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基本实现全覆盖,除涉密部门和涉密经费外,共有62个部门预决算按规定进行公开。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着力落实债务管理各项新规定,加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做好债务统计分析工作;密切关注淳安等26县发展实绩考核、债务限额确定、社保基金置换债务等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内容,增强工作前瞻性。加强与省财政厅的联系沟通,积极向上争取在建项目债券额度,全年共争取债券12.79亿元,其中存量债务置换债券4.49亿元,在建项目债券7.30亿元,新增债券1.00亿元,有力地支持我县重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五是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完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推进乡镇财政机构和队伍建设。
在取得各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紧平衡性将成为新常态;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不够,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6年,我县财税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经济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严峻,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支出需求刚性增长,各种增支压力十分沉重,财力不足与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之间的矛盾愈加尖锐,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16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结合对201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并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我县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及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积极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基本服务供给,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扎实推进“和谐美丽好缙云”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相应调增2015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6 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1890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7.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25%部分)收入16400万元,增长1.8%;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收入28900万元,增长6.2%;企业所得税(40%部分)收入7200万元,增长1.0%;个人所得税(40%部分)收入4900万元,增长6.2%,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500万元,增长8.3%;房产税收入4800万元,增长6.3%;其他税收收入24900万元,增长6.0%;非税收入26300万元,增长14.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189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0500万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10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282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0万元,调入资金29000万元),收入合计 289400万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00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调增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增长 26.8%,剔除省提前下达资金及一般债务付息等因素后,可比增长11.1%。重点支出情况:农林水支出38587万元,增长71.0%;教育支出83526万元,增长27.2%;科学技术支出3175万元,下降1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01万元,增长1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3万元,下降27.1%;医疗卫生支出 25026万元,增长7.2%;预算费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0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8400万元(预计上解支出28400万元),支出合计289400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相应调减2015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9144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 128.8%。拟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130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130.1%。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4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专户核算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34217万元,增长11.0%。拟安排全县专户核算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6708万元,增长13.9%。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2491万元。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05万元,下降51.6%;拟安排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万元,下降49.8%。收支相抵,本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详见附表8)
四、2016年预算执行工作主要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促进地方收入可持续增长。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放在最基础、最中心的位置,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税收收入为主体、非税收入为补充的收入格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征收、依法减免。推进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立足重点行业、税种和地区等,加强对风险点的分析排查,积极堵漏增收。加强税种管理,重点抓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夯实社保费征管基础,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加大土地收入征缴力度。强化信息管税,按时平稳实现“金税三期”上线;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第三方信息增值利用水平;依托“大数据”开展经济税收分析,进一步发挥地税部门决策参谋作用。调动各部门有效资源,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精准扶持力度,培育绿色优质财源。
(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支持和谐美丽好缙云建设。继续坚持将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生态旅游、农民增收等工作,提高我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力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继续按照只减不增安排。
(三)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税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营改增”等国家财税改革精神,密切关注改革动向,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将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快完善预算支出定额和标准体系,改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统筹力度,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推进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改革,挖掘资金潜力,形成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按照有关公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车改经费保障、车辆处置、公务交通补贴与差旅费制度衔接等工作。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聚焦公共服务和民生热点,加大试点扩面力度。做好5月1日起全面推进“营改增”等重大税制改革实施的准备和后续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振精气神,保持定力,积极作为,科学谋划国、地税在信息共享、数据应用、加强征管和整合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四)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创新投融资机制。用市场思维和契约精神来统筹谋划财税工作,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拓宽、创新财政资金的筹资源渠道。加快推进政府产业基金的设立,建立健全产业基金的绩效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同时研究制定产业基金退出办法;加快搭建服务平台,规范基金运作模式和操作规程,确保政府产业基金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项目推介力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继续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2016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