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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的公告
2026-02-10 信息来源:缙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规定,现将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和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2025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2.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缙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7       

 

 

 

 

附件1

缙云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度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公布时间

备注

1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五云街道办事处等18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缙政发〔2024〕126号

 

2024-12-30

 


2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缙政发〔2024〕129号

 

2024-12-31

 


3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义务教育学校“超标准校额”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缙政办发〔2025〕9号

 

2025-05-19

 


4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关于推进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的通知

缙政发〔2025〕33号

 

2025-05-19

 


5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 策的通知

缙政发〔2025〕39号

 

2025-06-06

 


6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的通知

缙政办发〔2025〕13号

 

2025-06-20

 


7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缙政办发〔2025〕16号

 

2025-06-27

 


8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

缙政发〔2025〕43号

 


2025-07-07

 


9

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缙政办发〔2025〕26号

 

2025-11-11

 


10

缙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2025-2026年度)

缙政办发〔2025〕27 号

 


2025-11-14

 


11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缙政办发〔2025〕28号

 


2025-12-05

 


12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

缙政发〔2025〕112号

 

2025-12-08

 


 

 

 

 

附件2

 

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2025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县人大常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为契机,深化思想认识,把准实践路径,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共收“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件(均为县政府文件);乡镇录入系统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实现了报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一)坚持能力先行,提升备案审查业务能力

深入学习领会“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一是聚焦研学筑基。深入学习《监督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深学透《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深入领会上级新要求新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聚焦实训提能积极参加2025年丽水市人大法制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刻理解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使命与实践路径。积极参加全市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研讨活动,就指定的1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20条,其中多条意见建议得到市专家组肯定。三是聚焦基层固效人大五云街道工委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关键抓手,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协同审查机制,有效增强了辨识与防范法律风险的精准性;人大仙都街道工委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健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夯实依法行政的工作基础;人大新碧街道工委规范备案流程、细化审查标准,强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力度,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关口前移,落实备案审查有件必备

落实主动提醒、主动监督、主动审查和定期提醒、半年督促、年度检查等系列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常态提醒和基层培训相结合。用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群,在坚持每月提醒避免迟报、漏报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作群内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街道业务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通报上级精神、转发上级相关文件、交流外地工作经验、解读《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方式,提升一府一委两院”报备意识,提升各乡镇(街道)人大履职能力。二是主动监督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在坚持定期提醒的基础上,法工委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报备情况检查,年底开展一次报备情况全面审查。通过检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发文目录,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不遗漏。与县司法局建立乡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互通机制,实时掌握乡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督促乡镇(街道)人大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三是重点审查与专业支撑相结合。在夯实日常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家组构成,强化专业支撑。对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实施重点审查,确保其不超越权限、不违反上位法、不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改革方向保持一致。

(三)坚持机制创新,筑牢备案审查质效保障

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人大监督工作计划,各工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抓实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系统性厘清内部分工与“一府一委两院”职责要求,细化流程时限与审查方式,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二是优化协同机制。主动审查县政府12件规范性文件,按照《工作办法》及职责分工,分送相关工委进行专业审查。相关工委参与规范性文件专业审查件数如下:法工委2件、预算工委6件、农业农村工委5件、城建环资工委6件、教科文卫工委3、社会建设工委3。在专业审查基础上,法工委进行综合审查。各工委分工协作机制运转顺畅,尤其是对涉及多个工委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做到相互配合、协同审查、联合把关,有力保障了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与系统性。三是强化专业机制。在原有8名相关部门专业骨干的基础上,吸纳2名县人大代表、2名律师充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家组,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专家组人员结构更加多元完善,专业审查能力更加扎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对标“有件必备”,报备的主动性与规范性还有差距。部分制定机关对备案审查制度的政治与法治意义认识不深,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存在“重制定、轻报备”的惯性思维。主要体现在部分乡镇(街道)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不健全,迟报、漏报现象仍有发生。二是对标“有备必审”,审查的全面性与专业性还有差距。当前审查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质、重合法轻合理、重条文轻效果”的倾向,对文件合理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隐含的公平竞争、不当负担等“隐性”风险,审查研判尚显不足。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全过程监督机制不健全,法治基础与审查能力薄弱,审查专业性不足。三是对标有错必纠,监督的民主性与开放性有差距。备案审查工作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典型案例及审查结果的范围有限,群众参与度不高2025年受理的12件规范性文件均为主动审查,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反映出公众知晓度与参与率偏低,备案审查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机制效能尚未有效激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紧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核心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质增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压实报备主体责任,确保“有件必备”刚性落实

针对部分制定机关报备意识不强、迟报漏报等问题,将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切实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常态化监督。依托与县司法局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动态掌握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与出台情况,对临近报备期限的文件进行“点对点”精准提醒。

(二)强化专业审查支撑,促进“有备必审”走深走实

着力建强审查人才队伍,提升审查研判的精准性。进一步优化和扩充备案审查专家库,广泛吸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以及重点领域的行业权威,对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采取“人大相关工委牵头、专家团队深度参与、制定机关协同说明”的联合审查模式,组织专题论证,确保审查结论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健全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向同级人大和县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双线报备”机制,强化源头把控。深化“三审三清”全链条管理体系即加强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程序审查的联动;同步推进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动态清理,着力解决迟报、漏报问题,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四)拓展社会参与渠道,深化全过程民主实践

常态化公开备案审查制度流程与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建议的登记、研究、反馈闭环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和典型案例解读力度。每年依法向社会公开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公开化、民主化,将备案审查环节打造成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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