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
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负责“大数据”监管体系建设。
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吕定音,联系方式:0578-314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