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6-110509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5-28 | 发文字号: | 缙政办发〔202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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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将永宁都市花园列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予以公布。
五云街道办事处为督办责任主体,要结合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实施动态长效管理。责任单位要制订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县消专委办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整改完毕后,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永宁都市花园基本情况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宁都市花园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宁都市花园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永宁路218
号,于2013年建造,共有15幢建筑,其中1-7幢为高层建筑,
最高建筑高度53米;8-15幢为三层的排屋,建筑高度11.4米。
小区总户数:359户(排屋30户),建筑面积约72928.66平方米。
物业管理单位为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缙云第一分公司。
二、火灾隐患情况
(一)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25)第6.4.5条综合判定要素;
(二)部分消火栓箱破损,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25)第6.4.2条综合判定要素;
(三)部分风机不能启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25)第6.4.4条综合判定要素;
(四)超过50%的疏散指示标志不亮,符合《重大火灾隐患
判定方法》(GB35181-2025)第6.3.5条综合判定要素;
(五)消火栓泵和喷淋泵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符合《重大
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25)第6.6.2条综合判定要素;
(六)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25)第6.6.1条综合判定要素。
三、整改措施
(一)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修复;
(二)对破损的消火栓箱进行修复;
(三)对风机进行修复;
(四)对疏散指示标志进行修复;
(五)加强管理,确保水泵房消火栓泵和喷淋泵控制柜时刻
处于自动状态;
(六)安排持证人员值班,确保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双人
持证值班(安装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单人值班)。
四、督办单位
五云街道办事处。
五、整改期限
2026年11月30日止。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宁都市花园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wps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宁都市花园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