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6-11062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8-18 | 发文字号: | 缙政发〔2026〕7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JYD00-2026-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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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涉及生态环境法典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缙政发〔2014〕9号)和《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缙政办发〔2023〕36号)两个文件。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黑章).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