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6-11052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发文字号: | 缙政发〔2026〕4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JYD00-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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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统一调整全县范围内行政划拨供地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划拨供地价格
1.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县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缙政发〔2023〕113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划分范围,一类区片行政划拨供地价格调整为60万元/亩;二类区片行政划拨供地价格调整为50万元/亩。
2.单独选址行政划拨项目按50万元/亩供地。
3.行政划拨项目范围同时涉及一类区片、二类区片的,全部按60万元/亩供地。
上述行政划拨供地价格均未包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用。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行政划拨价格调整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2.特殊项目或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地块的处置,另行研究确定。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缙云县行政划拨供地价格的通知.wps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缙云县行政划拨供地价格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