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26-1102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缙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2-11 | 发文字号: | 缙政办发〔2026〕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JYD01-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缙政办发〔2013〕54号)。
本《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缙政办发〔2013〕54号).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黑章).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