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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胡源乡胡村村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11332526MB16019323/2026-1010416473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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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4〕52号)、《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5〕4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号)《缙云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缙农办〔2017〕39号)文件精神。研究拟拨付省级第十一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胡源乡胡村村剩余省补资金71.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6422日至202643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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