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华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小贷公司”)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缙云县华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退出试点的批复》(浙金管许〔2026〕101号),自2026年8月30日起,终止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公司及股东应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相关事宜,保障借款客户、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已签订的贷款合同按约定继续履行。
华鑫小贷公司不得再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使用全省统一的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标识及相关商誉。该公司已于2026年9月23日在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缙云县华鑫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缙云县金融和国有企业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