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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在城学校公开选聘高中段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
1、教龄满3年及以上本县在编在岗的高中教师;
2、2008年新招聘录用教师;
3、停招或撤并学校待分流的中学教师。
二、选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1、从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或新招聘硕士研究生中选聘:
(1)、缙云中学:语文2 人、物理1 人、化学1 人、历史1 人、地理1 人;
(2)、职业中专:体育1人、生物1人、历史1人、机械2人、财会1人 、计算机实验员1人;
(3)、工艺美术学校:地理1 人。
2、从新招聘教师中直接聘用:
职业中专:旅游1人 、汽修2人 、 财会1人。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岁以下(停招或撤并学校的分流教师不限);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5、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6、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 、研究生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选聘方法:
1、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上课或说课)。
2、综合测评、考察,择优选聘。
3、由选聘学校提出拟聘用对象,报县教育局研究后聘用。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5日前
2、报名地点:各选聘所在学校办公室
3、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报名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各选聘所在学校经资格审查后,于 6月6日报县教育局确认。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6月11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缙云中学;
(3)笔试科目: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及理论;
(4)笔试形式:闭卷
(5)答题时间:150分钟。
2、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待笔试后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咨询单位及联系电话:
缙云中学:3141899
职业中专:3123592
工艺美术学校:3147351
附件:见右下角
缙云县教育局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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