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缙政办发〔2014〕63号)、《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缙保障办〔2016〕3号)的规定,经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后,于2018年5月14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变更,现予以公布。
缙云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变更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原保障方式
变更为
1
杜爱珠
33252619400526****
实物配租(老城区)
实物配租(鼎龙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