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城老城区谢山路与白云路交叉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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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座落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准入
行业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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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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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云镇330国道西侧,谢山路与白云路交叉地段 |
30000(其中仓储用地19903㎡;商服用地10097㎡含规划公路留地2641㎡) |
商服 |
40 |
物流企业 |
地块内建筑容积率为1.5,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45000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内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5000平方米,仓储用地内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00平方米)。 |
≤40% |
≥10% |
2388.95 |
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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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 |
50 |
二、竞买对象
竞买对象为本县范围内2008、2009年度连续两年缴纳地方税收在500万以上(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且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土地出让后管理
土地出让后,闲置满2年的要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建设期内不准转让土地,如企业在建设期内没有实力继续建设,由县政府按原有的土地出让价格收回,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给予补偿;项目建成后不准分割出让;建成后五年内不准整体转让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10日工作日期间到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下午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下午17时。报名地点为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我局在2011年1月19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六楼)。
八、挂牌时间为:
2011年1月13日上午8:30至2011年1月21日上午9:30。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电话:0578—3315695 0578—3315694
联系人: 吕先生 应先生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