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壶镇镇新范4号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缙云县壶镇镇新范4号地块用地面积为241平方米。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供地计划,拟将该地块进行公开出让。为使该地块利用更加科学和合理,根据“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县建设局城镇规划管理科。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12年1月20日~2012年2月3日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镇溪滨北路90号
联系单位:缙云县建设局城镇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8-3147844 3121792
附:1、缙云县壶镇镇新范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2、缙云县壶镇镇新范4号地块用地红线图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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