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的决定〉相关科技项目的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缙政办发〔2009〕13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1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补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专利申请补助。填写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同时附专利授权证书。
2、专利诉讼补助。提交专利诉讼裁决书及相关证明。
3、软件开发补助。提交国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销售发票。
4、专利技术产业化补助。填写专利技术产业化申请补助表,同时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最近一次专利缴费证明复印件及相对应的产品型号照片、专利在产品中具备的主导核心作用的相关材料、专利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
5、科技成果(获奖成果)产业化补助。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同时附销售发票。
6、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补助。提交证书或认定文件。
7、大专院校科技合作补助。提供科技合作合同和合作经费支付凭证。
8、其它符合缙政办发〔2009〕138号文件规定的补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报的材料一式两份,于2012年2月15日前交到县科技局综合科。
三、注意事项
1、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的材料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3、已获得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补助。
4、补助金额以缙政办发〔2009〕138号文件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3312570 3312573
附:1、缙云县专利产业化补助申请表
2、缙云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
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二0一二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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