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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缙人劳发〔2008〕45号
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200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非公有制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开发,加快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现就2008年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经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持有生产经营执照的非公有制企业(含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团体、组织,私有股份制企业等。下同)单位中专职从事或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相应任职条件和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任职条件 1、员级职务: ①具备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能力; ②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助级职务: ①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②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中级职务: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 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三、评审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法登记注册、纳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具备《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一览表》(附表一)条件之一,具有参加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全县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务必在9月15日前上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实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同时必须提交能反映本人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的业务总结(一式三份)以及学历证书或专业证书、获奖证书、纳税凭证、学术论文、有关作品(或照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和签署人姓名,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县行政中心二楼1217办公室)。
表式及填报份数请参照附件及材料清单。要求所有上报材料采用电脑打印,且表式与附件大小一致。
五、公布及聘任
1、经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员级和助级资格由县人劳社保局评审公布,中级由市人劳社保局评审公布。
2、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任职资格,只适用非公有制企业,聘任由企业按照实际需要自主实施。
附件:各单位、部门必须统一上报评审人员,同时提交《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一览表》(统一用Excel电子表格,A3纸,附软件或U盘),附件中有关表格可登陆网址下载: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一览表》1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4份 3、《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4份 4、《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级25份、初级15份 5、《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1份
二○○八年六月四日
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