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县由于受高空低槽东移和地面强冷空气的共同影响,连续出现雨雪冰冻天气,致使我县的林木、毛竹和果树大范围出现折断、压倒等损害。为及时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经县政府研究,现就雪压林木处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雪压林木(毛竹)的采伐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不得无证清理采伐。
二、雪压林木(毛竹)影响交通、电力抢险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可以先清理再补办审批手续。
三、各地必须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雪压林木(毛竹)的清理采伐。各村集体要加强组织,切实防止出现哄抢和滥伐林木行为。
四、对可以成活的林木(毛竹),要尽量进行保护,严禁借清理雪压林木(毛竹)为名,乱砍滥伐林木。对哄抢、乱砍滥伐林木资源的,有关乡镇和林业、公安等部门将从严、从快、从重给予查处。
五、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及其周围的雪压松木,未经县森防部门除害处理的,不得利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对这些松木进行收购和储运。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3138030 312114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