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部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依据《公务员》和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丽水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和选调范围:
选调职数:部局机关干部3名。
选调范围:丽水市范围内公务员(参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担任科员3年以上;
5、身体健康。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08年3 月20 日。
(2)报名地点: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办公室(行政中心1323室),联系人:陈建敏,联系电话:2098753。
(3)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到丽水市委统战部办公室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12人的,不予开考。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协助做好推荐工作。
2.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选调计划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2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部、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选调: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6、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