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城南区修规SW-13、SW-15、SW-16(蓬莱小区东面、南面)地块(暂名)用地面积为26700平方米。根据国土部门要求,现拟将该地块进行公开出让。
为使该地块利用更加科学和合理,根据“阳光规划”的实施意见,现将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寄至我局城镇规划管理科。
特此公告。
附:1、缙云县城南区修规SW-13、SW-15、SW-16(蓬莱小区东面、南面)地块(暂名)规划设计条件
2、缙云县城南区修规SW-13、SW-15、SW-16(蓬莱小区东面、南面)地块(暂名)用地红线图
公示时间:2008年5月22日~2008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缙云县建设局城镇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8-3147844 3139284
缙 云 县 建 设 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