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缙云县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勤队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具有缙云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以2008年7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高中文化,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4.8(含)以上,身高1.68米(含)以上,年龄18至28周岁(即1990年7月30日至1979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于 200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的原件、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老实验中学行政楼)办理报名手续。

2、体能测试。符合报名条件者于8月1日上午7时持本人身份证到缙云中学运动场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和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四项成绩达20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于8月2日上午8时前到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参加面试。

4、录用。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退伍军人,可在总分中加1分。三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录用。
   
三、招聘后的待遇
    经公开招聘的协勤队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工资含各种补贴和福利年收入约15500元左右(不含养老保险、伤亡保险)。

本公告由缙云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145311  3233163
   

 

                          缙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文章来源: 县公安局 供稿人: 编辑:郑芳)
 
 相关文章
 
 相关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