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秘书2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二、选调条件
1、全县各乡镇、县属各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作风踏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单位中层干部且工作5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文字岗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的程序为:(1)报名和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4)确定考察对象;(5)体检;(6)考察;(7)试用;(8)研究确定。
选调采取分步淘汰制。具备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要求时,由我办组织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算,根据综合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相关科室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视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调入。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县委办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本人撰写或执笔的文稿3篇左右。
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8月8日18:00(非工作日期间不受理),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县行政中心1405室)。联系电话:331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