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告字〔2008〕2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舒洪镇三十米大街东面(一期开发)地块和螺蛳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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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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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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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洪镇三十米大街东面(一期开发)地块 |
11810.6(其中道路用地1188m2)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894 |
≤40.8% |
≥5% |
1258 |
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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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洪镇螺蛳岩地块 |
5309
(其中道路用地128m2) |
工业 |
50年 |
≥0.8、≤1.5 |
≤60% |
≥15%、≤20% |
94.6 |
28 |
舒洪镇三十米大街东面(一期开发)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户以下的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8%以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的比例配置。
舒洪镇螺蛳岩地块,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非生产性用房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
二、竞买对象
舒洪镇三十米大街东面(一期开发)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在我县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
舒洪镇螺蛳岩地块竞买对象为符合准入行业且通过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5日至19日到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有意参加竞买舒洪镇三十米大街东面(一期开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有意参加竞买舒洪镇螺蛳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自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下午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下午5时。报名地点为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缙云县招投标中心(广电大楼六楼),挂牌时间分别为:
舒洪镇三十米大街东面(一期开发)地块:2008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舒洪镇螺蛳岩地块:2008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3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电话:0578—3315695
联 系 人:李先生 邹小姐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