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文化发展的提速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快文化发展的精神,紧紧抓住机遇,增强全县文化发展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缙云县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决定》等政策文件,特制定《缙云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主要涵盖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
一、“十五”工作回顾与机遇挑战
(一)主要成就
1、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广电大楼200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及下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体培中心、文化馆、传输公司入驻办公。缙云博物馆(李震坚艺术馆)200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2005年进行了安全防范系统数字化改造。县图书馆2001年起采编、流通均采用自动化管理,新增图书15000多册。全县新创建4个“山花乡镇”。缙云电影院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新增有线电视用户24700户,联网5个乡镇152个行政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56%,2004年开通了数字电视。建成全民健身路径3条、老年人健身活动场所24个。县体育训练馆建设进展顺利。
2、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了首届广场文化节、首届全民运动会、“中国移动杯”青少年声乐电视大赛等大型文体活动20多次,参加活动达25000多人次。组织“婚育新风进万家”、“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新区之光”、“庆祝国庆,喜迎十六”、“党风廉政建设”等大型文艺演出20多次。送文化下乡演出200多场次,受教育235000余人次。民间艺术节目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在中央三台“艺术彩虹”栏目播出半个小时,多次应邀参加省、市及兄弟县市重大庆典活动,广受好评。其中“缙云钢叉”参加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开幕式演出获金奖,受到文化部和省有关领导的肯定。创作歌曲《畲山沟》,舞蹈《仙都风情》、《钢叉舞》,小品《卖茧风波》等分别在全国、省、市举办的各类比赛中,共获不同奖项40多个。
3、新闻宣传工作成绩喜人。坚持“三贴近”,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为“开放兴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三大战略实施和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品牌栏目。推出了《效能与行风热线》、《记者连线》、《百姓空间》、《网民热线》,在群众中产生了较大反响。注重精品生产,电教片《深山铺路石》获全省一等奖,电视纪录片《谜窟探秘》获全国三等奖,电视散文《绿谷之魂》获全国银奖、最佳撰稿奖。
4、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初见成效。完成了全县627个行政村的文物普查工作,征集到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86件,入藏著名画家李震坚作品104幅,累计藏品总量1400多件。新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2处、文物保护点200多处。河阳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加强旅游开发,年门票收入达5万余元;完成了整个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编制,投入35万元完成了河阳朱大宗祠一期修缮工作。对省级文保单位壶镇九进厅的花厅进行了一期修缮,并编制了二期修缮方案;对县级文保单位旸村尚书房(坊)、兆岸进士厅、中共处属特委缙云县委机关旧址、郑汝壁父子合葬墓等进行了局部抢修和自发保护修缮。完成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仙都摩崖题记的“四有”建档工作。建成县博物馆,并完成了历史厅、李震坚艺术厅的二期装修和陈列布展工作。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各类临时展览活动,年参观人数达5000多人次。
5、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在市场管理培育上,始终坚持“规范繁荣并重,管理服务并举”的方针,培育了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品牌效应较强的文化企业。在服务上,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方便群众为宗旨,审批项目基本进审批中心。在管理上,以网吧、游戏机房为重点,强化文化娱乐市场日常监管和依法整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和良性发展。
6、文化产业稳步发展。形成了演出、歌舞娱乐、音像、印刷、网上服务等文化产业门类,全县文化产业经营投资1.8亿元,从业人员3976人次,年上交税费500多万元。特色文化产业婺剧演出业受到各级领导和媒体关注、肯定。
7、体育工作成绩可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努力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群众体育工作以全民健身为目标,抓基础,抓亮点,群体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先后举办了全县机关干部乒乓球赛、首届在城全民运动会等活动。竞技体育以锻炼队伍、选拔优秀体育苗子为抓手,狠抓业训,参加省中小学乒乓球总决赛、市首届运动会等省市重大比赛,取得了好成绩。
8、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致力改变政事不分,管办合一局面,将广播电视台从局台合一的体制中分离出来,组建了县广播电视台,成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我县文化市场规范、发展和繁荣。
(二)存在问题
“十五”计划实施以来,我县的文化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滞后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的“软实力”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
1、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财政用于文化事业的投入增长比较缓慢,制约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建设。文博工作、文艺创作、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经费不足。文化市场执法经费紧缺,装备不全,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管理。广播电视网络设备老化,降低了电视节目传输质量,新建网络及电视摄像编播设备更新改造基本上通过自有资金和贷款来进行,财政投入不足。
2、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县文化馆仅有不足500平方的办公用房。图书馆由于建馆时间早,原馆址显得狭小和偏僻,不能按上级要求开辟少儿图书馆和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全县25个乡镇文化站基本上处于有站无舍状态。体育场馆建设远远落后于其他县市,没有一处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所,学校的体育场馆未能真正资源共享。全县共有3家电影院,建于80年代,设备设施陈旧,加上电视和网络的冲击,放映收入递减。
3、文化产业尚未形成体系。文化产业总量少、层次低、门类不全。文化产业行业自律组织不健全。投融资渠道单一,科技含量不高,系统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尚未制订。
4、文化人才缺乏。由于文化工作难度大,福利待遇低,对文化人才缺乏吸引力,造成各单位人员偏于老化,人才青黄不接。
(三)面临机遇
1、政策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制订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等法规政策;省委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委〔2005〕11号),提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60号);市委作出了《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这为我县推进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经济机遇: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格局初步形成,特别是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八大工程和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的实施,为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
3、发展机遇:缙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可以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迫切,要求更高,文化消费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4、技术机遇:现代科技已广泛运用于文化生产、服务、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了新兴文化形态的崛起和传统文化形态的更新。文化生产、文化流通和文化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革,电子传媒、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将给文化发展的内容和方式带来深刻影响。
二、“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开放兴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和“四型缙云”建设,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发展和繁荣文化为第一要务,以积极争创省文化先进县为目标,以改革和创新为持久动力,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建设政策,努力推进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形成独具魅力的区域文化风格,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促进缙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逐步形成与缙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文化设施相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比较完备,文化体制比较有活力,文化人才队伍比较优化,文化产业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化发展新格局,树立和提升缙云整体文化形象,为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发展区域特色文化
1、大力弘扬黄帝文化。加强黄帝文化研究,挖掘黄帝文化内涵。特别注意黄帝与缙云、黄帝与五云、黄帝与龙须草、黄帝与三天子都、黄帝与道教第二十九洞天,以及嫘祖与蚕桑业、丝绸业等关系的系统研究、深度挖掘,丰富缙云黄帝文化内涵。注意黄帝文化开发,生动表现黄帝文化。在科学考证和研究整理的基础上,对黄帝文化史料进行深度创作和艺术包装,采取多种艺术形式和艺术手段,以生动的故事和通俗的语言,对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传统和历史故事进行艺术再现,使博大精深的黄帝文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落地于民众,使黄帝文化由“官方文化”转变为“民间文化”,以提高广大群众对黄帝的认知度,使黄帝文化深深扎根于民众。突出祭祀大典,扩大“北陵南祠”影响。逐步改善祭祀条件,积极探索祭祀程序,不断丰富祭祀内容,努力活跃祭祀形式,使祭祀大典既庄严、古朴、隆重,又富有艺术表现手法,增强祭祀活动的可观性、可参与性。积极抓好轩辕氏祭典项目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黄帝文化系列非遗代表作,做好申报、认定、保护、宣传等工作,全力打造黄帝文化品牌,提升公祭大典规格,不断巩固“北陵南祠”格局,进一步确立中国南方黄帝文化中心和黄帝祭祀中心地位。营造黄帝文化氛围。确立黄帝文化主题口号,突出主题口号的宣传。出版有关缙云黄帝文化系列丛书,邀请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到缙云召开黄帝文化有关会议,在中小学校及社区、村庄普及宣传黄帝文化,在主建筑及主要出入口、闹市区设置宣传黄帝文化的固定标语口号,不断扩大黄帝文化的影响面。
2、创新发展婺剧文化。加强缙云婺剧资料的抢救保护,挖掘整理传统优秀剧目,使缙云婺剧宝贵史料和优秀艺术剧目得以代代流传。鼓励婺剧创新,在认真把握婺剧保护、继承、革新、发展的辩证关系基础上,创编反映时代精神、符合现代观众审美要求的新剧目。推动缙云婺剧的普及性、公益性演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婺剧演出,以举办“缙云婺剧节”、“婺剧品会场”等形式,展示缙云婺剧艺术魅力,扩大婺剧观众,培养青年一代对缙云婺剧艺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加强婺剧人才培养,支持婺剧工作者参加培训和艺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水平,推动创作演出,进一步打响缙云婺剧品牌,扩大缙云婺剧特色文化在浙江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3、深入挖掘民俗文化。积极深入研究古老的龙文化、精美的石文化、传统的节日文化、丰富的影视文化、发达的宗教文化、古朴的建筑文化和淳朴的耕读文化,不断挖掘我县民俗文化底蕴,丰富缙云民俗文化内涵。
(二)繁荣文化艺术
1、推进精品生产。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精品意识,开展具有地域风貌、民俗风情和民间、民族风格的地方特色文艺创作和演出,打造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抓好仙都旅游文化节文化活动、民间艺术展演、婺剧会演等大型示范性文化活动,逐步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风格、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化艺术活动品牌。抓好文艺创作规划和项目落实,鼓励广大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创作歌颂家乡,体现时代风貌和富有特色的文艺作品,争取每年有作品获得省级以上的奖项。
2、活跃群众文化。加强群众文化的组织与领导,进一步活跃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村落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吸引社会参与,鼓励文企联姻、文化单位与群众团体、文化单位与政府部门共同承办社会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重点抓好群众歌咏大会、社区文艺会演、乡村文艺调演等活动。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从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送文化到农村。把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动员和鼓励文化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经常下乡,为农村培训、辅导各类文化人才。大力实施送戏工程,根据“三贴近”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利用流动舞台车和文艺小分队形式,实现下农村演出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6场。实施送书工程,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喜爱的图书下农村,满足农民群众看书的文化需求。在县级图书馆设立图书配送中心。县级图书馆在乡镇设立图书配送分中心,通过分中心向村流通配送图书,实现城乡图书信息资源流通和共享。配送中心藏书不少于2万册,分中心藏书不少于5000册。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2131”目标。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扶持和引导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各类文化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农村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农村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十一五”期间,全县各乡镇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文化展演活动。县级精选一批优秀的民间文艺节目,每年组织一次农村文艺汇演。
(三)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抓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县文化活动中心、县体育中心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村村通、CATV城域网络改造等重要文化工程项目建设。
(1)体育中心:选址与新区整体规划相适应,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建筑风格与新区建筑相协调,具有现代气息,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要求。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开工建设。体育中心建有400米塑胶跑道、人工草坪、2万座以上看台的标准田径场;有5千座以上的室内乒乓馆,可进行乒乓球、篮球、羽毛球、排球等活动和比赛;有50米直道、8条以上泳道的室内游泳馆。室外建有简易的篮球场、气排球场、网球场及停车场地。建成后的体育中心能承办省级的体育比赛,平时一般免费开放,为群众健身提供场所。对游泳馆、网球场实行收费管理,达到以馆养馆目的。
(2)文化活动中心:由文化馆、图书馆、歌舞剧院、多厅影院及大型文化广场组成,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为全县文艺演出、图书借阅、演出放映、信息交流、会议培训和文化休闲中心。文化中心建设达到科学选址,优化设计,体现文化风格,实现资源共享和功能互补,争取2008年建成使用。
(2)文
(3)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按照中央及省关于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有线联网,使260个行政村和20户以上的261个自然村能够收看到不少于8套电视节目和4套以上广播节目。对地理条件不允许联网的13个行政村,采用卫星地面接收独立前端方式实现电视信号有效覆盖,并能收看到8套以上视节目。该工程分三年实施:2006年架设杆路233公里,完成89个行政村、80个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任务;2007年架设杆路300公里,完成101个行政村、78个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任务;2008年架设杆路177公里,完成70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任务。
(4)CATV城域网改造工程:2006年到2008年通过对CATV(有线电视)城域网的改造,建立广播式业务信道和交互式业务信道,构筑集声音、图像和数据于一体的宽带、高速、多业务、多媒体平台,且技术先进、性能完善、安全可靠,能与国内通信接轨、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和信息传输的城域网。国内通信接轨、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和信息传输的城域网。主要功能和基本业务:以传输有线电视节目为主,实现传输300套数字电视节目,5—10套立体声广播节目,向用户传输HDTV高清晰度电视、DAB数字语音广播信息。扩展业务:向用户提供图文电视、会议电视、远程教育、多媒体数据广播、加密频道等业务。增值业务:向用户提供电子报刊、Web浏览、视频点播及互联网等新业务,向政府和企事业等集团用户提供数据业务。
2、推进城乡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实施浙江省“文化阵地工程”和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工程、浙江省村级文化建设工程和社区文化建设工程,以文化先进县创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丽水文化山花工程”建设等为主要载体和抓手,全力推进城乡文化阵地体系建设。实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到2010年,县文化馆、图书馆按照最低达标标准1500平方米(国家二级馆)完成新建或改造,加强文化馆综合服务功能和图书馆的数字化建设,县图书馆配套建设少儿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除偏远乡镇外,实现乡(镇)建有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壶镇镇建成站舍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文化站。85%的社区和行政村建成形式多样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全县建成“浙江东海文化明珠”1—3个、“浙江省文化示范村”1—3个、“浙江省文化示范社区”1—3个,新创建“山花乡镇”5—7个。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和乡镇基层中心,8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信息服务点。实施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不断提高省级文化示范户覆盖率。“十一五”期间,县博物馆完成物防、技防改造,逐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县体育培训大楼建成对外开放。县电影院完成多厅化改造。
专栏一 文化设施建设指标 |
1、浙江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欠发达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不低于国家二级馆标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实现乡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站,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85%左右的行政村和85%左右的社区建成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场所。 2、“十一五”期间,争取建成县文化活动中心,开工建设县体育中心。我县新建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图书馆进行改造建设或新建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建成少儿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除偏远乡外,其它乡镇建成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站,壶镇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85%的社区和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 |
专栏二 社会文化建设相关指标 |
1、浙江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省45%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重点加强欠发达地区文化先进县的创建工作,10%的欠发达县(市)进入省级文化先进县行列;20%的欠发达地区乡镇进入“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行列;全省建成省级文化示范村300个以上,市级文化示范村500个以上,县级文化示范村700个以上,省级文化示范社区100个以上,市级文化示范社区200个以上,县级文化示范社区300个以上。 2、“十一五”期间,全县建成“浙江东海文化明珠”1-3个、“浙江省文化示范村”1-3个,“浙江省级文化示范社区”1-3个,新创建“山花乡镇”5-7个。 |
专栏三 实施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
1、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3、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4、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5、实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7、实施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 8、实施电影放映“2131”工程 9、实施送戏送书工程 10、实施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 |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1、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依法加强文物抢救保护为重点,统筹规划,集中资金,抓好重点文物维修项目,加大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省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力度,完成国保单位仙都摩崖题记的保护规划编制和全部省保单位的“四有”档案工作。申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3处,馆藏文物达2000件以上。
2、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注重抓好普查、建立名录、抢救和传承等关键环节,探索建立比较完备、具有缙云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制、投入机制、传承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实施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分级负责,分类指导,通过普查、规划,进一步挖掘、抢救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重点加强钢叉舞、台阁狮、钿铃等民间艺术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分批分层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特色,做大做强民间艺术文化活动品牌,使之成为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大力培育一批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特色文化村镇,努力把雁岭乡申报成功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普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知识,激发和培养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文化重点行业和文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优势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广播影视业、文化旅游业、印刷包装业、婺剧演出业,扶持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广告业、体育健身业等新兴文化产业,构筑以重点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到2010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明显提升,文化产业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1、做大做强广播影视业。以电视广播为主业,推进多种经营、多元化发展。加强有线广电传输网络建设改造,开发数字电视等技术产业和增值业务。更新改造广播电视采、编、播等技术设备,扩大广告业务。
2、不断壮大婺剧演出业。大力弘扬和继承发展缙云婺剧艺术,努力挖掘婺剧文化,以每年举办浙江“缙云婺剧节”等形式,打造缙云婺剧品牌,扩大缙云婺剧特色文化在浙江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婺剧演出成为农村文化产业劲旅。整合文化馆、婺剧促进会资源,围绕戏剧表演,加大新人培养力度,加强剧本创作、戏剧理论研究与培训,不断提高民营剧团的实力水平,打造富有影响力的缙云县婺剧表演团体。在尊重艺术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民营剧团适应市场的运行方式,巩固、拓宽婺剧演出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走“自我投资、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使婺剧演出业成为我县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朵奇葩。
3、努力提升文化旅游业。充分发挥缙云生态环境优良、自然风景秀丽、人文底蕴深厚等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深度挖掘、开发、整合各种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加大黄帝文化的研究与宣传力度,加强对黄帝祠宇、仙都摩崖石刻、河阳古民居文化挖掘和项目的包装,塑造区域人文形象,培育文化旅游主题品牌。
4、大力发展印刷包装业。利用印刷包装业在全市占三分之一这一优势,优化印刷包装业的空间布局,鼓励和促进高档印刷、产品包装业的发展,形成品牌竞争力。
(六)加强文化传媒建设
1、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重点加强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文化传播媒体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对外宣传平台、文化精品展示平台和文化普及平台,增强文化传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文化传媒主体建设,实施品牌化战略,集中力量办好缙云人民广播电台、缙云电视台、中国缙云新闻网和《今日缙云》,发挥其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各媒体培育名栏目1至2个、名主持2至3人。广播电视注重强化自办新闻节目,增加档次、增强时效,并实现自办节目日播。
2、加快有线电视光缆联网进程。到2010年,全县乡镇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100%,行政村联网率力争达到97%,行政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有线电视用户达到8.5万户。完成五云、壶镇、新建等乡镇网络升级改造工作。扶持有线数字电视发展,力争2010年实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
(七)加强体育工作
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构建和完善多元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创造条件吸引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健身运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村级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建设新农村小康体育村。积极开展送健身器材下乡、送体质监测下乡、送体育培训下乡活动,使更多群众共享全民健身快乐。进一步实施“教体结合”,重点发展田径、篮球、游泳等项目,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培养一批优秀体育人才。到“十一五”期末,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总人口的45%,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体育竞技水平在全省、全市比赛中位次前移。
四、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和改善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文化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加强对文化发展的领导,把加快文化建设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体现到加快文化建设的工作之中,努力提高领导和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我县的文化建设。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用新的文化发展观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目标,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贯彻“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改革中贯彻“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把电影放映、电视广告等文化经营事业逐步推向市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发展文化行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管理和市场调节中的作用。
(三)制定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精神,制定落实加快我县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公益性文化的设施用地、财政税收等各项优惠扶持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投入,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调整政府投入结构,完善投入方式,实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结合,日常财政拨款与项目资助相结合,确保文艺创作、文化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专项资金,提高文物保护经费、购书经费和山花工程创建经费,保证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必要的日常工作经费。积极向上争取文化建设项目,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促进文化发展。
(四)强化依法行政和文化市场管理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文化事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确保文化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思路,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把好资质、资金、产品等准入关,营造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行使管理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监督,大力培育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机制。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文化人才是第一文化资源的观念,积极实施浙江省文化人才工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集文化管理、专业文艺、基层文化工作者、文化产业经营者为一体的文化人才队伍。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馆长、业务文化干部、乡镇文化员、业余文艺队伍骨干和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的培训,建立覆盖全县的群众文化队伍网络,夯实农村文化工作人才基础。采取切实措施,合理解决文化站的实际困难和文化员的待遇及保障问题,稳定基层文化队伍。重视新闻宣传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大力培养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