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北京“9·3”大阅兵、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乌镇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省委全会等重大活动的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委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的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2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行动。
五云街道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坚领导小组。
组 长:潘佳勇
副组长:应晓进 、张子冲
成 员:林红英、李文彬、陶敏君、李国平、钭永强
缙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北京“9·3”大阅兵、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乌镇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省委全会等重大活动的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根据省委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的工作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从安全问题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夯实本县安全生产基础,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攻坚重点
纵观今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工矿商贸事故主要类型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在道路交通领域,虽实现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但死亡人数已与上年同期持平。从全国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类型看,主要是粉尘、危化品爆炸,火灾事故,水陆交通事故等。此次攻坚行动要针对突出问题,明确重点、铁腕整治,以期获得实效,切实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在以下方面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党政同责”要到位,乡镇、街道要正式发文明确党委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党委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人员配置,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年中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结果,尚有相当部分乡镇、街道未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一岗双责”要到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履职情况要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到位,乡镇、街道要按照县委〔2010〕59号文件设立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职责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
2、落实四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二是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按照总体进度要求,明确重点对象稳步实施,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三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改善生产经营单位软、硬件条件,促进本质安全的提升。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持续改进提高,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自救技能;三类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主要针对辖区内普通工贸企业中使用、储存危险品场所)、三场所两企业(特别是喷涂作业场所、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金属熔炼、抛光、高处作业、喷涂等高危作业环节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要严格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查处和转处,努力做到不遗漏一处死角,不放过一项非法违法行为,不留下一处安全隐患。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执行监管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各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在各自监管领域有效开展百日攻坚活动。要做到明确整治重点,确定责任领导,进行全面部署;深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回潮,摸索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我县乃至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督查落实,围绕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投入、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等开展检查,加强特殊作业登高作业、涉尘作业、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动火作业审批等检查,要特别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矿山、特种设备领域的“打非治违”攻坚行动。
1、在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安监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检查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定期检测以及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危险品储存设施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静电、防汛设施及消防系统完好;检查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配性,日常演练的落实,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超许可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违规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仓储与经营混杂等违法行为。公安局牵头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加强对易制毒危化品、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监管。发改部门负责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的治理。建设局负责对燃气经营、充装单位的安全专项治理。交通运输局负责危化品运输企业的专项治理。经信局负责对加油站的安全整治。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危化品储存、运输、使用时涉及的压力容器的专项治理。
2、在建筑施工领域,建设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和环卫、园林、燃气等公用事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攻坚行动。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建设施工领域的攻坚行动。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领域的攻坚行动。其他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内政府投资或补助建设项目的攻坚行动。经信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攻坚行动。各部门要针对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整治。一是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固定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序、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突出整治现场管理秩序混乱,私招乱雇、层层转包、以包代管、违规挂靠、人员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3、在道路交通领域,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企业、汽车修理等行业领域的攻坚行动,要切实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整治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警大队要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客车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章行为。
4、 在消防安全领域,消防大队要严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强化消防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屋、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农村重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民政局要牵头做好养老院等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宗局做好宗教场所、寺庙的消防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5、在烟花爆竹领域,安监局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网点现场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是否违规经营需要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是否违规经营非法产品,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等情况。坚决打击鲜花店、香蜡烛店、副食品经营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以及各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不达标等问题。市场监管局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未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烟花爆竹违规占道经营进行监管查处。公安局交警部门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进行监管查处,重点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6、在矿山领域,安监局要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存在的设计缺陷、违章作业、安全设备设施缺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一直到十月份,多台风等强降雨天气,要特别做好这些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人员疏散、物资储备等工作。 国土局对探矿、采矿、选矿企业市场准入情况以及无证探矿、采矿、选矿和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和查处。
7、在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突出对供暖、餐饮、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的安全检查以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定期申报检验制度的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违法使用和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分头做好各自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百日攻坚战活动,要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要充分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因检查不认真或督促不到位,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消除而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行动中,要积极借助社会专业服务力量参与检查,依托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一要真排查,从基层查起、从企业查起、从突出问题查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二要真整治,对安全生产隐患,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理的坚决处理,不得姑息手软。
(四)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各乡镇、部门对于职能交叉或需配合的事项要加强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和铁的手腕,按“四个一律”原则,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处置,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严管重罚。
(五)及时总结、完善举措。百日攻坚行动中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对行动中暴露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改进工作方式,形成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