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缙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17-03182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7-31 10:56:38

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现将《缙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途径,是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基础保障。过去五年,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持续提高,为建设体育强县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加快健康缙云建设进程,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浙政发〔2016〕39号),结合缙云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工程,逐步完善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为建设体育强县、健康缙云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普及和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多,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5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38%以上。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技能,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1%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建设完善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逐步提高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标准,建成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基本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建构“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努力实现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健全行业、人群、单项体育组织,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经主管部门登记和乡镇、街道备案)达到2个,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实体化步伐。向基层延伸发展群众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体育组织网络,每万人拥有健身站点5个以上,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参加体育社会组织和各类基层体育队伍人数占全县总人口比例达到20%。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活跃。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打造区域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推进群众性足球和校园足球运动开展,大力普及健身跑、健步走、登山、骑行、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气排球、网球、广场舞、轮滑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

——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县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科学锻炼水平。

——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重视和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体育骨干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较大提升。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普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做到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

——全民健身服务业有序发展。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领域的跨界融合发展,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培育几个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形成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满足大众需求、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

——体育创强争先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提升省体育强县、体育强镇(乡)创建成效,推动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评估工作,建成体育特色乡镇1个。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弘扬健康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倡导人民群众人人喜爱并参加1项以上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坚持均衡发展,努力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健身设施普及化,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形成比较均衡的城乡体育设施布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1 平方米。加快县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成县体育中心。普及城乡社区多功能体育设施,推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古道规划建设健身公园、健身长廊、健身(登山)步道,推进笼式足球场、篮球场、游泳池、轮滑场等大众健身活动场馆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国家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继续开展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轮滑公园等创建工作。加大对全县健身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力度,保障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使用。探索建立体育设施利用绩效评价有效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

(三)加强引导培育,努力实现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逐步健全县、乡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水平。加强县体育总会建设,充分发挥体育总会的业务领导作用。积极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探索县级体育总会和规模较大、群众基础广泛的体育社会组织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作机构,到2020每个乡镇(街道)实现“1+5”工作格局(即1 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加强各类体育社团和基层体育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创办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省级先进体育总会(社团)、省级农村体育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等创建活动。

(四)突出品牌特色,努力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将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作为民生需求,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级、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供给。倡导生态体育,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钓鱼、游泳、徒步、路跑、骑行、广场舞等参与性强、健身价值高的健身运动项目,支持滑翔、龙舟、漂流、露营、登山、汽车摩托车等健身休闲项目发展,培育特色体育活动品牌。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校园足球”工程,大力扶持发展校园足球运动丰富和活跃全县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五)坚持服务为先,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水平。构建多元化健身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等体育骨干培训,规范对基层体育骨干的科学化、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体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的力度,加强体质监测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科学健身。完善全县国民体质数据库,并将国民体质监测状况纳入全县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

(六)强化消费引领,发展壮大全民健身服务业大力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场馆服务的发展,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市场,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提高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把发展体育产业与推动全民健身有效结合,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向全民健身服务业集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四、措施保障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精神文明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乡镇(街道)、部门和行业系统各司其职,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积极投入,努力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投入方式,进一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积极筹措经费,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增强承接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县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为协调机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体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全民健身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

(三)县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 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并将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